
『人是感情動物。』所謂『感情』究竟何所指?
喜悅、悲傷、憤怒、憎惡、嫉妒等當然是感情,但是經由喜悅、悲傷、憤怒、憎惡、嫉妒,而表現出來的態度,這才是真正的感情。聽人傾訴、看電影或小說,不知不覺地灑下同情之淚;讀一段新聞,聽一段演講,跟著它的內容而喜、而怒、或哀、或樂。種種因心理上感應而產生的反應,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的。不管怎麼說,所聞、所聽、所見、能使人動心、動情,感之於內,發之於外,這便是『感情』。追溯它的語源,乃是『感觸』的意思。
迄至今日,不少心理學家,已提出了他們對於感觸之心理各持不相同的看法和主張。感情畢竟複雜,感觸更加千頭萬緒,誰也不能妄加推斷,下具體的定義。謝拉博士試把感情分為:來自肉體支配或反應的本能表現,和受自我價值行驅使的精神表現。試試進一步分析來看看:
1 來自肉體局部支配或反應的本能表現,如快感、苦痛等。
2 來自肉體全部支配或反應的本能表現,如緊張、疲倦、滿足等。
3 一般所謂的感情,喜、怒、哀、樂等。
4 心靈上的感受,如宗教性、家族性的喜悅和平等。
由這四點看來,人們常因當時情況,觸發之慾求而左右了人的感情,支配了人的感情。2、3所指的感情,更易受激動。一句話、一小段文字,常能使人不安、喜悅,或興奮。
適度的讚美,恰如其份的誇奬,受之者總會流露出喜悅的感情,這乃是自我意識引起的表象,說得露骨點,是『奉承』發生了效用。
自我意識強,警覺性高的人,即使諳於世故,也常難於抵擋虛偽的奉承。遇到這種人,不妨投其所好,因為對他說幾句好聽的奉承話於己無損。切忌過火,也切忌過份,尤其注意的是,短短一觸,有時並不能得到預期效果,要做到讓對方自己入殼,逐步陶醉,逐步忘我,那種洋洋自得、沾沾自喜。如果以純人道立場來說,這也算是日行一善,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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