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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 日 星期四  |
| 2016-06-02 | 分類: 未分類 | 上班以後已經很少在下午的時間外出
平日的尖沙咀人不多 路很好走
試了顯色的腮紅 整個人變很粉紅的
要是能弄走眼袋就好了 (拖走
到底一個人要有多討厭才能在上班兩個月後令全個部門的人都想辭職
表示若果工作是要賣身 24小時on call 的話
大概不會有人想要留下來
人工追不上工作的數量
留不住人也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我每天都要OT到8時多9時才走
應該我也會辭職 -A-
| | 發表時間:2016-06-02 10:28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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