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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3 月 12 日  星期日 晴天

 

回覆牙彤的留言::::
既然你也問了他,,
結果是怎樣你自己才知,
對不起,,
我誤會了!
應該說是你不甘..
你口口聲聲說愛他,
愛一個人是要令他感到快樂,
你現在覺得牙軒快樂嗎?
你給他的愛,
他也得接受,
現在他會接受你的愛嗎?
所以我不用明白你有多愛牙軒..
 
你這樣說太自私了,
不過人人也是自私的,
那無可否認.
如果你恨他,
你說你自己的傷會輕點,
那麼你就情願去恨他,
如果你是愛他的,
你又怎會捨得恨他呢?

應該這樣說,
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
而他卻放不下舊情人,
最後還想跟舊情人一起,
令你痛苦起來!
我覺得這才是事實!
我糾正你的說話!
對牙!!!
我跟你也不需要站在大家的立場想想,,
不需要也不必要,
也不會這樣做!
我也清楚當你鐘意一個人,
自然地會關心他,
但最重要的,
那個人會否願意接受你的關心,
你也生怕他會把你的關心當作煩擾!

(("佢係吾係隻好馬真係咁重要嘛! "根據前文後理.我都唔明呢句點解)))
我是說,
好馬並不重要!!
你的日記有寫,
別忘得那麼快!

我也知道你很不甘心,
你想得的也得不到,
這總有不甘.
如果你恨佢一輩子來令你的傷輕點兒..
那麼你盡管去痛恨他吧!!
沒有人會阻礙你的,
就算想阻止,
也阻止不了...

我不會明白,,
愛和恨不是同一樣的東西,
你錯了,
事實上,
愛和恨只是差一線,
愛會恨是有分別的!
至於會不會做出傷害對方的事,
就要看看自己是不是個理智的人,
不是一個人傷害了自己,,
就要報復..
別傻吧!!!!
就算要發洩,
也有其他方法,
例如對著天空大叫,狂跑步等等,,
真是多不勝數牙!!!..
我建議你找些正常的方法..

我當然是局外人吧!!
不是打這篇日記便不是局外人,,
你要弄清楚!!!
我的確說得對,,
我跟牙軒是怎樣你無需理會及關心,,
但你要理會及關心我也不會阻止你,
也阻止不了你.
我知你現在還很鐘意牙軒,
那麼你就盡管喜歡他吧!!!
喜歡一個人是沒錯的.
關心一個人也是沒錯的,
只不過人家接不接受你的愛和關心,
就是另一回事了!!!!

世事不是所有東西都是清清楚楚的,,
不分愛情,友情及親情.

我當然會把你的說話放在心中的,,
因為你對我說牙軒的事情,
是涉及我,,
如果不是說我倆的事,
我也不會理會,,
因為你的說話及行為會影響的跟牙軒的友誼,,

人言可謂又怎麼樣??
人家的口生在人家的咀裡,
世界上有那麼多人,
千千萬萬憶憶人..
你謂得多少人呢???
有些事情,,
自己心知就夠了,,
不需要向別人交代,
更何況,
關那些人什麼事牙???
我們的事要向全世界公報嗎??
對不起!!!!!
我沒有這個能力..
我也很老實跟你說,
在這件事件中,,
你也沒怎樣站在我倆我立場看,
那麼我又怎能站在你的立場看呢???

最後,,
我不想再跟你爭辯下去,
這樣只會沒了沒完!!
你愛牙軒,
就算得不到他,
只要他生活得快樂,
沒病沒痛就好了,
何必要那麼執著呢!!!
我相信屬於你的緣份是不會跑掉!!
你可以重新愛自己,
就當是代替他去愛自己,
讓他知道他的離去後,
還有人會愛她,
照顧她,
不再令她傷心.
我建議你可以大哭一場,
把悲哀和痛苦送走,
就算送不走,
也可以發洩.
我記得你跟我說過你不會再愛其他人,
但我可以對你說,,
時間往往可以替你做最後抉擇!!!
你不用再回覆我了,
我們的事到現在已經結束!!!
希望大家都能生活得開開心心,快快樂樂這才重要呢!!!!

刊登時間︰2006-03-12 07:47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訪客留言 (返回 CHOWMIN 的日誌)


水草情迷~ 於 2006-03-13 11:17 PM 發表:
唉,尼d野
你都知人地咩事啦~~
唔駛下下寫論文既~~
佢諗d乜,講d乜,做d乜,
你都阻唔到,
不過~~~岩同錯,
我諗男主角睇得出既-_-!!
不妨直接d去問啦....~
費時比人話= =

唔~~~女人是很可怕的.....~_~
著定避彈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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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我都吾想寫嫁,,
不過我覺得寫都好過講出黎,,
岩牙,
我係阻止吾到,,
錯定岩,,
佢地自有分曉,,
我都係女仔黎嫁,,
咩可怕牙,一O一"""""""
小心D喇你,,
嘿嘿!!!
我VA,BIO又同你坐.
Posted at 2006-03-17 06:31 PM   [ 編輯 ] [ 刪除 ]



hebehins 於 2006-03-13 12:16 AM 發表: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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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咁有文才既!!!
Posted at 2006-03-17 06:43 PM   [ 編輯 ] [ 刪除 ]



cookies1111 於 2006-03-12 11:45 PM 發表:
[ 留給網主的俏俏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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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tung 於 2006-03-12 10:03 PM 發表:
我唔會再諗嫁啦.
係我自己一直以黎..我唔想去面對呢個事實
唔會再去執著他要擁有.
對唔住.
一直以黎.我真的offen左太多人啦..
對唔住呀.
it's over.
我地大家都要變番做gd fd麻~
我只係想佢冇病冇痛.
好好咁做人..我知佢係咩事先會咁.
牙軒.對唔住呀.我知我真係迫得您太緊..
恭喜您以後唔洗煩啦..
由今日開始..我,牙軒,周敏.呢三個人既事..在此正式畫上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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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Posted at 2006-03-17 06:47 PM   [ 編輯 ] [ 刪除 ]



siuping 於 2006-03-12 08:42 PM 發表:

愛一個人
不一定要擁有他
只要他開心
自己已心滿意足

愛一個人
不一定要讓對方知道....
默默地喜歡他/她
也是對大家好

時間可以沖淡一切
只視乎時間的長短.
這可是1日.甚至乎1年.
時間也可證明一切.

不要多麼的執著....
執著一定要擁有他.一定要愛著自己
其實看透一點吧.
這樣也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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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有道理牙!!!
Posted at 2006-03-17 06:49 P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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