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某人又吵架了...
雖然已經和好了(我想...)
但卻開心不起來
為什麼呢
明明是我主動要求和好
那不是代表說我還喜歡他想要留住他嗎...
但為什麼我還是沒有覺得開心呢
翻看之前吵架的短訊 真的好心痛...
為什麼每次他都能說出那些傷人的話
為什麼每次都要把我罵得一文不值 說得那麼討人厭呢
如果真的討厭我 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呢
如果他還喜歡我 為什麼能對我那麼兇 能這樣狠心傷害我呢
昨天 我還以為我真的能放下了 甚至差點要把分手說出口了
但今天 卻讓他打亂了我
現在的我到底是怎樣 還喜歡他? 還只是捨不得 不甘心呢...
好想回到以前的我們...
可是一想起這些短訊 我...好像回不去了
有人能教我 怎樣才能忘記傷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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