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記得左同大家講,我轉左Blog!
不過由今日起,我會重新再係到打Blog,原因係逃被佢!
係呢個半月期間,發生左好多野,我同佢係一齊,但係我同佢一齊冇幾耐就散左。不過我仲愛。今日,我以好朋友身份同佢玩MSN呀!佢同我講既第一句說話係:「如果冇咩特別事就唔好搵我,因為有人唔鐘意。」我就問佢:「邊個來呀!可唔可以同我講。」佢話:「一個好重要既人。」
其實之前同佢唔知係咪算拍拖個時,最後係我自已同佢提出分手,我用一個又一個大話希望佢唔好再愛我,結果我地散左。其實我係好愛佢,不過同佢一齊我好怕,我好怕自已唔能夠同時處理到自已學業和愛情,我對自已冇信心,而且我唔想父母失望。所以我選擇左學業,放棄呢個咁好咁愛自已既男朋友。自已愛佢,但卻不能愛,呢種感覺一D都唔好受。我自己都曾經爭扎過,我好想兩樣都可以並全,不過唔可以。我既能力唔容許我咁做。我只能二選一,結果我就選擇學業。我知我將來一定會後悔,但係我冇得choose。
點知,我今日就發現原來佢有女朋友。我個心好唔舒服,好唔開心。算我自已自私,我真係好想佢呢一生一世都只係愛我一個,我最唔願意既就係佢有女朋友,估到最唔願意既事最終都發生左。我個心好唔舒服,我唔想,我e+只希望佢可以得到幸福。
有一句說話可能係真:「愛一個人未必要得到佢,只要佢幸福就足夠啦!」
我知我打既野,佢係唔會睇到,我希望佢永遠都唔會知道呢個事實。
P.S路人C,多謝你支持呀!不過咁耐冇打,我估你都唔會再來,不過冇所謂啦!都要多謝你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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