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六後很少畫自畫像,但右手邊那個確實是本少將來,看慣就不會太在意其美化程度,不要浪費蕃茄和雞蛋去擲我。
至於左手邊那位,讓我來介紹一下:如果想知名字,他叫霍特華,但這些名字通常沒有人會記得的,所以初中年代他一直被稱為所謂的「IS sir」或所謂的「Chem sir」。他本身是個鍊金術士,所以我也搞不懂為何在IS書上可追索的塗鴉中,他第一個以所謂「教師」身份向本少將提出的是一道物理問題,而不是化學問題。(順帶一提,管你覺得像不像,我的頭像確是這位仁兄來。)
回到主題,也許大家會疑惑Crazy College Chemistry到底有啥crazy,答案是這張一點都不crazy(天音:你是silly嗎……)。查實Crazy Science是我中三時一個突發奇想的塗鴉主題,其中包括了Crazy Physics、Crazy Biology和Crazy Chemistry,裡面有很多隨地滾的牛眼(包括了霍特華的……)、從天而降的高濃度氫氯酸(哈,我知道中文名稱)、敲向頭顱的音叉等,總括而言就是本少將在實驗室裡搗亂的實錄。今天的Crazy College Chemistry,是昔日塗鴉的小小延繼罷。
最後來到今天的重點--下週化學科就開始要做實驗,想到實驗報告,我就……寒……。當然讀得科學,實驗報告一定走不了,而且自認得是個有求知欲的人,我更應當樂於從實驗中探求科學的運行原理,然後把觀察而得的結論具體化、以報告形式撰寫出來。然而,從中六要以實驗報告作高考的校內評分起,我就強烈感覺到做實驗的目的只在於交功課:兩年預科生涯,時間緊得自己連實驗在做甚麼都不知道,做完後把表格上要的資料都寫下,臨交前才去找書或是問人。實驗報告的分數要上呈考評局,而報告評分包括了實驗答案的準確度,看到自己的答案跟大伙有大差別,要否竄改數據呢?不改,自己白眼看著分數溜走;改,違反科學精神,那還算哪門子的實驗?
有很多文科朋友都覺得做實驗很有趣,對的,中五時老師也有要求我們寫簡單的實驗報告,當年我很認真去學,很用心地做,很謹慎地寫,得到高分故然開心,即使錯了,亦因能從錯誤中學習而高興。我常把實驗比作小學的毛筆習作,沒有機會做的人總覺得很新奇,直至真的要做時,就能馬上區別出喜歡和不喜歡毛筆書法的人。好了,我喜歡舞文弄墨,我乖乖地照老師說把字都寫得端端正正,寫完還得到一個滿心高興。然後老師見大家都熟知如何使用毛筆了,就把本來的每週二張帖子加到四張。好的好的,我是個好苯的學 生,我聽老師話每週寫四張,突然心中閃出:糟了,數學好像有家課未做。不要緊,少打半個鐘機還可以把字齊齊整整地交給老師的。可恨然後不知哪位聰明的有心人為提倡中國文化,建議抄書也用毛筆去抄,加上老師揭露說其實每週寫八張才是目標,這下子望著只有手指甲大的抄書簿格子和一大堆毛筆帖子,憑我怎喜歡毛筆書法,我也沒可能像之前般有心地寫吧?
上面例子有點誇張(是即席誇張化的:P),但部份是我經歷過的事實,……想起來我人生第一個「丙」好像是在毛筆抄書上出現的……不,我想說,我當年一定萬萬想不到這種情況會換過形式再發生在自己身上--不單是說實驗報告,而是整個高中的學習模式,為交功課而做實驗、為考試而讀書,兩者同樣痛苦,同樣嘔心。
高考後我選擇了繼續學業,是因為未入過大學始終教我心有不甘。時至此刻,我依然相信教育理念,相信在高中我想尋找而找不到的,大學會加倍還給我。說我天真好說我幼稚好,有點我敢肯定:我仍有理想。說回來小六時我最終還是決定修心養性去寫好毛筆抄書,天曉得今天的我還有否七年前的毅力,儘管等著瞧吧。既然擺脫了高考,就給我認真去做實驗,寫個漂亮的實驗報告出來,好告訴別人我是個怎麼樣的學生。
目標是移師到大學的生物實驗室去搗亂,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