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just lost track along the way
It's never as easy as we believe
後來,即使你們重遇了,
但你們已經背負太多的枷鎖了,
你們只會擦肩而過,
各自消失在人群中,永遠永遠。
但你們真正錯過的,
不是今天,而是當年。
村上春樹寫過一篇短篇小說《遇見百分百女孩》。故事內容並不複雜,第一次看的時候,我還覺得很平庸。但最近靜心多看一遍,它卻像一隻透亮的水母,用觸手的刺細胞螫傷了我。
故事內容概要如下:
在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他在後街與一個「百分百女孩」擦肩而過。她年近三十,並無過人之處,輪廓並不深刻,甚至儀表有些邋遢。但對於他而言,從50米外看見她的身姿起,他便知道她是他的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本來跟她說話,因為他相信每一場偶遇,都有一個命運的原委,其中包含著古老而溫馨的秘密。在近至15米時,他想了好幾個搭話的開場白,但說出來只 會自顯傻氣。也想過開門見山,說:「你好!你對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啊!」但沒有人會相信。後來,就算躊躇之間,他們在一所花店前擦肩而過。沒有任何言語 穿過玫瑰花香。回頭一望,她已經消失在人群中。
過了一段日子,他終於知道自己應該怎樣搭話。再次踫見她,他會說一個以「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而以「你不覺得這是個憂傷的故事嗎」結束的故事。
而那個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很久很久以前,一對平凡的少男少女不期而遇。他們一眼就認定,對方是自己夢寐以求的百分之百適合自己的戀人。在公園的長椅上,他們手拉著手,興奮地 告訴對方,自己期待這天已久。百談不厭。但在幸福中,他們開始猶豫。於是少男提議,說:「既然我們真是百分之百的戀人,那麼即使再嘗試一次,也一定會再相 遇。那時候,如果仍然覺得對方是百分之百的,就馬上結婚。」少女一口答應。
兩人東西相離。
一年冬天,兩人都染上了惡性流感,徘徊在生死之間。好不容易醒來,卻雙雙失憶了。雖然他們很快便重新適應了社會生活,重建了學業、知識、感情,甚至後來分別體驗了百分之七十五及百分之八十五的愛情,但他們忘記了對方。
直到他們都三十多歲了,在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少男行在後街時,再次與少女相遇。失卻的記憶在剎那間微微地照亮了兩顆心。兩人心裡一顫,彼此知道:
她對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對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但十四年前的感情已經消磨了,他們卻記不起曾經的承諾。結果連句話都沒說便擦肩而過,徑直消失在人群中,永遠永遠。你不覺得這是個憂傷的故事嗎?
到這裡,村上春樹的小說便完結了。這是一個雙重故事。第一個故事是男主角的親身經歷,第二個是他在錯過女主角後自編的故事。但最扣人心弦的是,那個虛構的故事,可能是真人真事。誰知道呢?然而,兩個故事的主角都錯失了自己生命中的「百分百戀人」。
我曾聽人評說,這篇故事也可以解為我們錯過了自己的夢想、理想、青春、一件東西,或其他重要的人。但我覺得這是過度詮釋。這個故事的喻意很簡單,就 是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百分百」的戀人形象。也許終有一日,我們會遇上對方,但那樣的相遇為數不多,甚至只有一次。錯過對方,我們還會遇上75%,或 者85%的愛情,這當然也是很美妙的——畢竟我們的城市都太缺乏真愛了——但說到底,還是不及那份100%的愛情。
後來,即使上帝真的讓你們重遇,但你們已經背負太多的枷鎖了,誰也無法擱下。你們只會擦肩而過,各自消失在人群中,永遠永遠。但你們真正錯過的,不是重遇之時的「今天」,而是「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