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冇偷人野
根據某某人講我偷丫龜既OreO
吾好意思 係佢請我食嫁
並吾係偷!!!
當事人亦承認左
而且當事人話我差佢$4.5
但係你差我十蚊喎!!!
而且個$5.5當我買OreO黎食
枝筆&個袋係我既疏忽
我已經同當事人道歉
[當事人講吾洗 但我講左]
我會買枝全新既筆比佢
而個袋我會拎番學校比當事人Drump左佢
而且雙方都冇異議
但我點解畫到當事人幅相咁呢!?
就係當事人侵犯左我既私隱
我會保留追究當事人侵犯他人私隱既權利
你明白啦 點解我畫你幅相
p.s提醒一點
蓄意侵犯他人私隱的人士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只要答應過別人不向外 露
一旦外 便有控告既權利
只要有第三者知道
即屬刑事責任 [你自己講過咩 自己心知肚明啦]
P.S 侵犯(intrusion)
這是大部分人對於私隱權的理解
即私隱就是不能侵犯個人寧靜和私生活
個人私隱信息的發佈(publiction of private information)
例如私下談話內容、疾病等
這些可以成為訴訟的內容
因為這對於受害者意味着更大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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