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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統一之用法家思想,政策過於嚴苛,如連坐法等。
a.使六國遺民不習慣。
b.首先反秦的陳勝、吳廣正是因率九百人到漁陽,過大澤鄉時遇雨受阻,按秦律當斬,既已如此,索性揭竿起義,成為反秦先聲,山東紛紛響應。
2.秦確是善有人才,不過那是統一前的事。在統一後,秦不再重用人才,使這些人在全國各地流散,在秦亡時幫助那些起義的軍隊反秦。
3.秦始皇實行中央集權,把權力置於自己一人身上。他是個能幹的君主,當然沒問題。不過秦二世就不行了,沒有能力但又掌握大權,使權力旁落於奸佞趙高身上,政治敗壞。
4.秦役民過度。用了七十萬人建阿房宮,又用了十七萬人建驪山陵,建陵後還為免陵墓的機關被洩出去,把所有參與建造的民工活埋。董仲舒:「力役二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亦二十倍於古」使「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可見其役民過度,使國家無人生產,還要於人民身上徵收重稅,使人民怨聲載道。
5.另外,他又建馳道、直道、靈渠等。
秦主要亡於其法過嚴及其過度役民。
感想:
典型法家思想,
利用嚴苛的法律來管理百姓,
的確是秦減亡的主要原因。
(就如橡皮圈一樣,拉扯得太緊,是會斷掉的。)
即使秦始皇多麼厲害、多麼有頭腦,
可是秦二世並沒秦始皇那麼厲害,
而且秦始皇的高壓政策、過度役民,
亦令不少人積怒於皇帝、朝廷。
加上秦二世的無能,
以及掌握了與其能力不符合的大權,
令奸臣有機可乘,
間接(直接?)令政治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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