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到市中心的時候,我不小心把手錶給弄壞了。已經好幾天沒有帶手錶了,手腕有一種空虛的感覺。
我記得那手錶是我在中五會考的時候買的。兩年以來,我都一直戴著它。無論是上山,或是下海,都有它在手腕上。這幾天就是不自在。很想再買一隻手錶,不過,我逛了很多次,走過了很商店也找不到一隻令我有感覺的手錶。
唉......我只有歎息一聲。
我記得上一次的那一條我對它有感覺的項鍊斷掉的時候,我也是哀傷了好一段時間。究竟我是對物有情,還是對事有情呢?真的搞不懂。上一次,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放下來,不過,到現在我仍然找不到一條令我對它有感情的項鍊。我想感情是不可替代的,無論是對人、對事,還是對物。「情」是獨一無二的。對著布娃娃,你不可能有著對手錶的感情;對著書本,你不可能有著對鉛筆的感情。
正因為如此,我覺得上帝對我們每一個都有著不同的愛。一樣的只有上帝愛我們每一個。
神愛世人,
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
﹝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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