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唔似有受過專業訓練」,令人感覺「亂嚟」及「兒戲」。
首先在裝備上,警員配備的手槍沒有電筒,
「上車都睇唔到車內情況,點樣制服槍手?」
警員之間亦沒有無線電通訊器材,
「車頭嘅警員同車尾的警員無法溝通」,難以配合。
而從警員晚上登車企圖制服槍手,
但一見對方即拔足下車,反映他們平日訓練不足,
「有如受驚小麻雀」,如果是受過專業訓練,
一旦決定上車救人,便會直衝車前將槍手制服,
而非下車等個多小時再上車,否則「若車上有人質受傷,流血都流死」。
原本可快達六秒攻入車廂的一般戰術準則,
變成近一小時的持久戰,犯了「閃電克敵」的大忌,
更可能刺激槍手進一步大開殺戒。
一時扑車頭,一時又扑車身」停停打打全無連續性,其實已喪失行動意義。
現場特警可見無防毒面罩、無防滑手套、無鈎梯。
「擲入催淚彈時,你攻入去自己都暈啦,
仲要唔戴手套,所以鐵錘先會甩手及反彈。」
甚至連拉開車門的鋼索都欠奉,「爆門用的霰彈槍就更加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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