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很差,就像對待一個可惡的敵人一樣。
打從心底裡,我不想自己好過,覺得那是不應該的。
為什麼?
為什麼要自己這麼差?
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
不夠好,卻過得好,不應該。
世界上有這麼多人過著比我更差的生活,可事實他們比我好。
小時候,我認是想著,為什麼我不是孤兒?
為什麼我會能和我的親生父母一起生活?
那時候,我把自己的父母,當作領養自己的人,生活過得如何?
我已經不記得了。
我把我的童年都忘了。
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已經是這樣,用力的、把自己推向懸崖。
或許我只是想看自己被逼得崩潰、瘋掉的樣子,那一定會很有趣。
可真實的我,很幸福。
小時候,父親經常跟我說,我命生得好,一出生家裡就換比較好的房子,經濟富裕一點點,吃的、用的都比姐姐好--
姐姐用尿布、我用尿片到小學;姐姐飲母乳、我飲進口奶粉到小學三年級(媽媽總是強調進口的、好像要我怎樣的樣子);姐姐小時候都沒什麼零嘴、我卻已經吃著傳說有點貴的朱古力。
我聽起來一點都不高興。
我經常在想,就是我過得好、沒捱過苦,可父母小時候都過得不好,那麼,他們的心底中,看著我,心裡就不平衡。
怎麼會喜歡我?又怎麼樣喜歡我呢?
他們喜歡跟他們捱苦的姐姐,對她有虧的感覺;而我,後來的,跟著他們過上比較好的日子,他們的辛酸我沒法理解。
「沒有米、吃肉不就行了嗎?」在他們心目中,我可能就是這種人。
那好,我就做這種人。
小時候,我對姐姐很不好。
我不是經常說,小時沒有人和我一起玩的嗎?
事實上,是我不跟人玩,我不分享我的玩具。
這大概是你的本性。
你有玩具、我有玩具,為什麼要一起玩?我玩厭了就讓父母再買,你玩厭了怎麼不讓你父母買、而要玩我的?
這樣的想法。
這樣的想法下,我根本不可能理解到,為什麼我要跟姐姐分享我的父母。
對、我的父母,不是我們的父母。
一直到今日,有時候我都會跟姐說,跟我爸說、去我媽到,這樣子的話。
我是說得很自然,可我不知道我是故意還是無意。
我常常說姐姐欺負我,但現在一想,又覺得,會不會是我逼姐姐要「欺負」我呢?
說真的,姐姐真的是對我很好,我要什麼都買比我。
那年,姐姐還在試工,一個月底薪只有二千多,可她卻二話不說的,買了三百多元的碟比我。
我看到多少次?事實過了差不多五年,我還是沒看完。
我喜歡擁有,不會珍惜。我的就是我的,不珍惜壞掉都是我的。
千萬不要買東西給我。無論我心裡多麼喜歡,除了剛回家的一、兩天,我再不會拿來玩,甚至覺得很礙位。
但我不會扔掉。我的東西、我扔掉是我的錯;我的東西、別人扔掉是別人的錯。
我總是借家人的手把那些我不喜歡的東西扔掉的。
到今日,基本上是,不是我的東西、我都想要;我得到了的東西、我都不想要。
我只是想得到而已。我真的不會珍惜,無論我為此付出了多少也好。
我喜歡讓自己不好過,我把全部人都當成害我不好過。
事實,完全不是你們的錯。你們只是依照我的劇本來做而已。
其實,都是我的錯吧?
可是我現在也有好好的交朋友哦。
要對自己好一點,我們還得過上一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