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規則說:不論是寫日記或是打日記都得在晚上進行。
但是,今天我不想買它的帳了!因為現在的我很高興!很快樂!哈哈哈哈。
就在半小時前,致電於母親大人,問客廳餐桌裡的小半隻雞能不能吃,得到答覆後,便立馬拿去蒸熱。
大小姐的小月到了,不吃。隨即,我的小心思馬上放到最大!
放到最大是什麼意思?未來的我,你看著想像好了,以後再有機會也要這麼吃。
白碟裡雞油汁液佔了小底盤,把熱氣騰升的黃金雞給團團包圍著。
雖然很想再描述下去,但再描述的話,我的快樂因素就隨時間而飛了,所以還是不廢話了。
不廢話的原因就是,直接拿起半隻雞吃了,雖然很熱,但很美味。
那雞腿、雞全翼是半隻雞最好吃的,嫩嫩嫩。
吃了不知道不久,應該過不了多少時間,因為我吃的方式是……大啃特啃!
結果是除了手湖是雞油汁外,眼部下的都是雞油汁,哈哈哈哈。
一個字:爽!
不知道多久沒這麼爽了,這吃法,這真有餓鬼投胎的味兒,呵呵∼
這麼開心快樂的事,怎麼可能要我等到晚上再慢慢回味呢?
即時打在日記不是更妙嗎?
嗯,我也要告訴兩位兄弟,給他們爽一下!雖然他們只能想著爽,但是折磨他們一下還是很好玩的,嘿嘿!
吃完半隻黃金雞後,很回味,特別是雞油。但是很多女孩都不愛吃,就是怕肥。
真是替他她們可憐,為了一點點外形,就放棄心靈上的享受。
世間的一切美麗,莫過於享受幸福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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