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奇怪的人,每個人都希望將興趣變成職業,我卻極度抗拒這種事情。
我討厭金錢制度,卻無奈在人類生存並不能無視錢的存在。現在做甚麼都離不開錢,即使是興趣也不得不提及錢。若然我將興趣視為職業,那麼我的興趣就將會被污染。我不希望我做喜歡的事時,目的是為了我討厭的東西,音樂與金錢正是一例。雖然我喜歡音樂,但我拒抗將音樂視為事業,我怕最後我會只為錢而玩音樂。
依我說,金錢應該是奴隸,是所有事情的奴隸。既然不得不將精神花在金錢上,就應該花最少時間在金錢上,才能談論更多的。以外,我本是一個行動緩慢的人。不過,若然我討厭一件事我就會用最簡單的方法完成該事情。所以根據我的性格,我比較適合把我討厭的東西變成職業。
可以很不奇怪,因為我的行動就依循我個人的邏輯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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