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m小姐今天無無聊聊
所以作文以求解悶
以下是那篇文章:
百元商店之口香糖
「不是嗎?又吃完一排口香糖!」candy看著空蕩蕩的口香糖包裝紙
「唯有再去買過。」
她一邊行走,一邊留然身邊的商店有沒有口香糖賣。
「咦,百元商店,那時開張的?」candy心裡面有個疑問
她走入這家商店的時候,一名不高過
150c
m的店員走過來
「小姐,請問有什麼需要?」店員主動走過來,他的胸前掛著一個名牌,
上面印有一個很怪的名字—Ominous
Ominous?這個名字非常怪,哪有這些人做店員?
「請問有沒有口香糖出售?」candy問道
「當然有啦,小姐,你行運啦!我們正在造特價,所有貨品不多於20元。」
「那麼2排口香糖要多少錢?」
「就算你1元好了!」
「1元?我買我買!」candy掏出一枚二元硬幣拿給ominous
「千萬不要食最後一塊!」ominous露出一個令人心寒的笑容
「哦!我會記得的!」candy回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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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其實一早就已經想作一篇靈界文章
因為未試過,想試下
識我的人都應該知道我是個勁自卑的人
所以我在寫日誌前都考慮了很久應唔應該post出泥
不過我記得我個老師同我講過「唔好理佢得唔得,總之做左先」
而且之前又見過一篇D文筆仲屎過我100倍既文章係香港X論區
既然佢都post咯,甘我都唔爭在啦
下集會係聽日或後日post
p.s.我文采唔好
作得唔好唔好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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