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6 月 27 日 星期二
我地慣左想念,所以我地要分離。
你會唔會信,相愛ge人,有時一定要分手。為左無晒任何傷害,我地情願要遙遠的方法,一直戀愛。
我唔會放棄他,因為他係我擇,我信我ge直覺。
有誰可以把他弄回原狀?有誰一生人有兩次完全一樣的心情?要係從來無這樣地感覺到的東西,我的快樂本來就是單純。
這就是笨蛋嗎?我個人認為係,因為我覺得為左任何一個朋友得到開心,是令到自己開心的一樣事情。只係在乎你願唔願意俾人咁對你,不願意而令自己唔開心的話,這樣先至會令人難受、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