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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6
致︰李康怡小姐  

由於憤怒,用詞過火了,因此修改了。

李康怡小姐︰

我要澄清。

第一︰為什麼我不想挽回三丁友的感惰?

基本上這是沒有好處。

我知道,我倆都不會為對方改變些什麼。
因此,把不滿提出是徒然的。

就算我們口上說是和好了,心�堣]有條疤。
有發生過的,我們不能當作沒有。
裂痕還是會有的,這是怎樣修補也是徒勞無功。
我們沒有可能像從前那般好,沒有可能。

第二︰我曾說過要退出。

由於本人思想比較幼稚,委屈自己就要退出。
但之後我認為很無謂,因為令我與小口有意見不合,太費神。
所以我選擇順其自然。

你,李康怡小姐,為什麼你只會問別人,不會問自己﹖
為什麼你跟小口說︰「我都話我講左你會唔鋸架啦﹗」
坦白不是罪,我跟小口是率直坦誠的。
例如︰
我跟小口說︰你穿的衣服不好看。
她會知道這是我真心的意見,不是貶低她。
但你,你會想︰「你自己著得好好睇呀﹖﹗我唔覺囉......」
我和小口都知道你不能接受真心真意的說話﹗﹗﹗

還有,李康怡小姐,我要你明白一件事︰
小口是好心想我跟你和好,但這不是她的義務。
就算她是我們的朋友,這是我跟你兩人之間的事,小口沒有義務﹗﹗﹗
這是我跟你的事,關小口啥事﹖﹗ 
你的思想還比我幼稚。

最可笑的是,你說你寧可要真心的朋友,也不會我們這些假仁假義的朋友。
哈哈哈﹗﹗﹗我不得不大笑三聲。
你說得真動聽,真漂亮。
我們正正因為當你是朋友,所以才跟你說真話﹗﹗﹗
你卻完全扭曲了我們的意思﹗﹗﹗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我們之前有念朋友之情,還有我們知道,你根本不能接受,才不正面地揭穿你錯處﹗﹗﹗
拜託你,節省少少吧﹗
我們都忍了你好久好久了﹗
你想要多兩個敵人,不想要兩個朋友。
好﹗我們尊重你的決定。
有種你便出來對質﹗
沒種你便回家睡覺﹗

P.S︰你知不知道,因為你上次弄了小口的要害一下,
   害她失了重心,整個人向後跌倒。
   之後你竟是只是大笑,一句「對不起」也沒有說。
   最後是小口滿有怒意向你說她很痛,
   你才在大笑之中擠出一句「對不起」,你真的很過份﹗﹗﹗
   你知否小口因為這樣,尾龍骨經常隱隱作痛,現在要去醫院看醫生﹖

 


刊登時間︰2006-06-06 08:23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