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不是第一次喝,但喝這麼多還是第一次。
今天表姊結婚。不知道為什麼我無緣無故地被倒了滿滿一杯紅酒,我跟呈也是。我跟她相視而笑了一下,一起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笑著問她:「怎樣,醉了嗎?」她跟我說:「不是說笑,還真的有點暈。」我笑了,今天為止嘴角揚起得最大的笑容。
她不喝了,她說頭很暈,周圍的東西在轉。姨媽為她代勞,給她換了一杯茶。我喝著我的酒,感覺自己長大了。然後自嘲一下,這樣就覺得自己長大了,才證明我還是個小孩哩。
酒沒有給我醉的感覺,雖然我感到身體在發燙,臉有點熱,但頭腦很清晰,思緒很冷靜。害我還想著,難得有一次可以感受到,什麼叫「一醉解千愁」,再等個4年多,我一定會試試去買醉的,那是大人的奢侈。
一邊吃東西,一邊喝酒。醉的感覺不大,但卻一直很熱,耳朵在發熱,臉也是。拿出鏡子,看看自己,我沒有臉紅,依然沒有。這不會臉紅的體質,曾為我隱藏過很多次不可告人的情緒,但有時候,我也好奇,想看看自己臉紅的樣子。結果沒有,雖然感到熱,但沒有在紅,樣子看起來也沒什麼異常。要說不同的話,應該是唇吧。豔紅了許多,紅口也沒它紅。
今天早上起床,我的唇就異常蒼白,還是靠著口紅才讓自己看起來精神一點。吃過這麼多東西之後,紅口也該褪了,所以這紅色應該是真的。 ... ... 自己看完也覺得害羞,這自然的紅色卻又不能輕易褪去,哪裡有白色的口紅賣啊?
依然感到臉上的燥熱,我把自己的手貼上去,我的手,一如既往地冰涼,讓我舒服了很多。結婚進行曲響起,是我親愛的表姊。真的不是我說,警察跟老師的婚禮,能有趣到什麼地步呢?何況還要兩個都是基督徒,我真的很乖的在忍了,幸而我有一班很會自high的親人,他們讓我打消了「逃走」這個念頭,但真的好糗。人家預定吻過一次就開飯,你卻說什麼再來一次、再來一次的,司儀很聰明地無視他了。
到敬酒的部份,我不能像以前小口小口地喝,那不禮貌,於是差不多一口氣喝了半杯,這下就真的有點難撐了,不過沒事,坐下來,回回氣,給自己一個15度的微笑,很好,我沒事。
再戰下一輪,這回的習慣了,喝一口多一點的,冷與熱在我身體裡互換著,那感覺,不是單靠文字能表現的。我的意見是,找一個信任的人,讓他看著你喝,至少醉了不用怕失身,失身了也不用怕沒有人負責。
吃吃喝喝的,時間很快過,回家去了。車上,我帶著MP3,忽然,那熟悉的感覺來了,我笑了,這身體,不是那麼驕弱吧。咖啡痛,酒也痛!?看來,我人生中的兩樣樂趣,都只能實行「貴精不貴多」這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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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是沒有醉的,曾想過用酒做題目,但又覺得哪裡怪怪的。最後還是用了醉,那麼,只好來句老套的吧。
我的心,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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