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file看,不知不覺間,我也儲了一堆草稿了。想著不整理不好了。但,你知道我,就是懶。今天一個好好的機會,也給我睡了。但可能就是睡太多,現在完全沒有睡意。
一看回以前的東西,連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起來了。那時候,那股認真已經沒有了。我曾經說過,理想中的戀愛只有兩次。一次是年少輕狂,另一次,是安穩溫暖。
我要一次可歌可泣的愛情,因為年少,以無知為藉口,好好玩一次、哭一次、感動一次。因為,我們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慢慢改正,那麼,瘋狂一次也不算錯吧。戀愛是痛、是苦,但仍然有人願意自甘墮落,這根本就是自虐行為吧。但人家喜歡,你也不可以阻止。唯有讓他自己做決定,要繼續,還是已經夠了?
讓初戀變得更難忘的,就是第一次為另一個與自己無任何關係的人,的那一次經歷吧。沒哭過的,不能稱之為愛。即使是親情,只管想想你媽媽為了你下來,花了多少力氣,那種痛楚是無法形容的,你能肯定她不曾哭過嗎?就算那沒有,以後為了照顧你,她又得花多少心力呢?至於友情,吵架總會有,畢竟兩個人不可能完全一樣,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哭過鬧過,然後再次互相了解,也是必經的過程之一。當這兩種情都有的時候,更何況戀愛,這種完全是精神上的嗎啡。讓你不感到痛的同時,還能令人上癮,即使過後副作用有多大,還是不要命的陷下去。
我說過,兩次對吧... 第二次,感覺自己像是在逃避什麼般寫下去的。但還是按照原來的意思打吧。第二次,想要的,不再是心動的感覺,而是能互相依靠的安全感。希望這次的人能跟自己一直走下去。說是逃避,因為這樣寫,就好像覺得自己戀愛一次已經夠了,自從,上一次。而似乎我受的傷不輕,因為我要我已經不是戀愛,只是一個家人。但是,時間能做的實在太多,就當我當時是多餘的擔心好了。但後面,其實也跟現在的想法差不多。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我當成責任,我不要當負重,而要當翅膀。一個人可能做不到,但兩個人在一起的話,也許可以捱過也說不定。
樣子不是重點,因為其實我都不太看人,大部份時間,我都可以一邊看書,一邊跟人聊天,重點在於交流,不是嗎?所以啊,能看就好,我要求也不高,樣子這種東西,只要不是太醜,看多了總會順眼的。能夠輕鬆地聊天就好了,兩個人單獨地。我想,有共鳴也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樣話題才能延續嘛。即使什麼也好,我個人涉及的層面也很廣。噢噢~ 對了,不要打擾我睡覺。這就跟第二生命一樣啊~ 我是個要睡十二小時的女人嘛。
不過,以我來說果然還是言之過早嗎?畢竟,我才15 ( 嗯.... 意識到這件事.. 是在前幾天... "啊,我好像15了耶"的感覺~ )。我啊,真的是個很懶的女人。我想,我大概一是很早很早結,要不就只生小孩的人。結婚... 真的很麻煩啊。就我看人的經歷,結婚的過程真的很麻煩,但我想,沒幾個家長能接受不「擺酒」吧。穿白紗是很吸引,但也很累人。曾幾何時我也有穿過,一下子是還好,但久了,那衣服真的滿難受。雖然,現在已經習慣了高跟鞋這種東西,但麻煩的事情就是麻煩。這一點,從以前就沒有變過。果然還是那個吧.... 公證。
啊啊~ 這樣看起來好像很現實,但打東西都不知道多久以前的事了。所以說,我還是一個很正常的女生。「偶然」還是會想到這些事的。但,本人明顯就是野孩子一個,想要抓著我,也得看我心情。所以,一直以來響往的,就是柏拉圖式的,至少彼此之間沒有束縛。....話是這麼說,根本就不能想像我黏人的樣子嘛。哪一天來臨了,世界未日也大概就是明天了。 不過,我也不是那麼沒良心喇,偶然膩在一起的感覺其實也不錯,我怕冷,暖暖的最好了。 到最後... 原來一整篇都是,都是我的愛情觀。那麼,證實我是女生沒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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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 早上了-____-....
間歇性失眠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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