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5-21 |
分類: 未分類 |
當小事不追究
到了忍無可忍時
又是一樣會令大家不高興
不如等還是小事時 先解決了更好吧
我提出質疑時
沒有激動過
為何只是聲線大了點
就認定我是激動?
我是為珍妮花感到不值
但既然不傷到我 我為何要激動呢?
你們不要把自己看作很懂事 好嗎?
我只是指正prefect的說話不成立
要是等你來我們無動於衷的話
我們收好了 那還用你動口嗎?
你們只是遠遠看到2本wb跟她在寫字
那就一定是抄嗎?
你又沒有看見她抄 只是看見她在寫
你問我那句「如果個個係咁講 咁仲得?」
那請你下次人贓俱獲先來找我
最扯的是 連自己form都捉 什麼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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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08-05-21 04:03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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