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eby's diary
 
 
捨得。
 
有人 喜歡 ,要
有人 喜歡 ,要 盡。
與其一生要被一個 "贏" 字 綁著,
倒不如我輸得漂亮,做一個真正的贏家,更瀟灑。

Phoeby
暱稱: Little Phoeby
性別: 女
國家: 香港
地區: 元朗區
« February 2015 »
SMTWTFS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最新文章
2013-07-03
2013-06-26
2012-08-30
2012-08-30
2012-08-30
每月文章
網站連結
HEIKI'S XANGA
IRIS's BLOG
Mango's xanga
Zoe's BLOG
嘉琪's BLOG
好友名單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站內搜尋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632
留言總數: 113
今日人氣: 8
累積人氣: 37087
2009 年 1 月 13 日  星期二   晴天


先斬後奏 分類: 未分類

今天,是溫Audit 的大日子,

不過 Phoeby 仍想跟你們探討一下文學古書的偉大。

讓我們來學學這個"偉大"的四字詞。  =]

先斬後奏

釋義

xian zhan hou zou
ㄒㄧㄢ ㄓㄢˇ ㄏㄡˋ ㄗㄡˋ

 
to order execution of criminals first and report to the emperor afterwards;
 
to act first and report afterwards
 
 
出處是:
 

《新五代史•梁臣傳•硃珍》:


「珍偏將張仁遇白珍曰:『軍中有犯令者,請先斬而後白。』」


後以「先斬後奏」指執法官吏先處決罪犯,然後向上奏聞。


今多藉以比喻先採取行動,然後再上報。

 

簡單點來說是:

形容將應先向上層報告 等上層同意後才進行的事



在未先告知上層 等上層決定的情況下就先把事情做了



事後再向上層報告的意思

To Phoeby ,我不會選擇先斬後奏,因為這不是 Phoeby 的一貫風格,

Phoeby 的選擇是 斬是一定要斬的,但不會上奏。

這才是 Phoeby 的 "有風有格",是不是個性得很??

 

太好了,阿龍快回來了,期待 ,無限的  =]




訪客留言 (返回 Phoeby 的日誌)

訪客名稱:
電郵地址: (不會公開)
驗證碼:  按此更新驗證碼 (如看不清楚驗證碼請點擊圖片刷新)
俏俏話: (必需 登入 後才能使用此功能)
[ 開啟多功能編輯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