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埵釩H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三至十六節
神對我的恩典是肯定的,但每當我要面對自己信主前的過犯時,卻總是聽見很多控訴......雖說我以往的過犯是因不明白而去做......但我真的是不明白嗎?當時我也曉得自己所做的是極其醜惡,但還是放縱自己的情慾去行......就像羅馬書所說的: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每當我想得勝自己的過去時,卻又原諒不了自己......真不知道自己還要爭戰多久......
但......不論結果是怎樣也好,我也要爭戰至最後一刻......為了不令自己再有後悔,為了我該守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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