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神給我這份工作也是要事奉祂......但為何我反而增加了別人的愁煩呢?
我自問近來我在工作上已經非常專心,所以上司近來所責罵我的......直接了當地說是「沒事找事罵」,即是「雞蛋�堿D骨頭」......但其他同事被他責罵的都是工作上的錯處......這樣看來,我真的讓他看得很不順眼......
既是這樣,我為何還要厚著面皮地留下呢?我真的不願再令人不開心了......
「不願別人因自己而不開心」反是絆倒我了?這是我的弱點嗎?
我不是要討人喜悅......只是也不應該讓人覺得我很討厭吧?基督徒沒道理要把愁煩帶給其他人吧?
......不過我還要憂愁甚麼呢?他多半也不會跟我續約;我只須盡力做好這最後一個月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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