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試過能夠安靜在家中靈修了......
今天兩次靈修均是看路加福音7章36-50節「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抺主」一事;起先第一次靈修時並不明白為何神要再次提起那件事......但經過下午的一次對話後再第二次靈修,我才明白神原來別有用意......我又再次看見神奇妙的安排......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既為神的兒女,就要彰顯出神的愛......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済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愛是不嫉妒......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計算人的惡......凡事包容......」哥林多前書13章1-7節
難道要我恨惡不義的人?那樣又跟世人有甚麼分別?
以前我只為了自己,但現在......不可以了,容讓我真正地去愛吧......
P.S. 「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蓮。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何西阿書11章8-9節
一次靈修又能將當中的真理行出來的,勝過七次靈修卻不將當中的真理行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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