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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2 月 20 日  星期一

♥唯獨妳--個是不可給取替* 

HKB`` 

好左好多啦....我死唔去...

唔知點解琴日上唔到日記所以無打到...Sor!!

 

講番星期六...

星期六九點幾起身 十點要番去小學睇康明既追思禮拜 好慘ar...我見到個個都係度喊...不過我就遲到..

跟住叫我老豆拎個結他俾我 岩岩好十二點準就番到去 不過其他全部都未番 呵!!!我真係準時...

學到二點半 過哂鐘個隻就係教會遊來遊去打俾毛毛叫佢陪我一齊食飯...四點半番又要番去教會補習 星期六無番屋企訓  補完習就去左毛毛屋企訓一晚所以星期六無打到日記...


到星期日...

朝早七點幾起身開機玩電腦 點知msn得一個人 咁早邊度會有人咁早起身呀!!! KAI子!!

番到去教會就要即刻開會 十一點幾完  我無食到飯 去左廁所換33 跟住上番去教會 個個問我做咩著住校服周街走 笑死!!

 二點九就落去樓下等小巴番學校家長日 等左勁耐都無車就飛的去登打士街轉小巴 遲左成半粒鐘 Miss Lee仲打俾我老豆問我地係唔係唔記得今日係家長日 笑死...!!

最差就係中史個得廿七分 俾Miss Lee問到口啞啞囉...五點幾就番到屋企lu...


今日唔洗番學十點半就起身 搞埋D野就即刻開電腦打日記 呵!!! 我幾乖....

今日成日都係屋企對住部電腦 又訓左陣覺 唔番學都幾悶架波....聽日番番學調位..唔洗對住個"奶型"真係好...對多佢幾日我驚我又嘔多幾次..

愛妳就是愛妳是無需理由


不肯放手 傷得越久

交往三年之後,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不願含混度日的她主動提議分手。

他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是很難說斷就斷的。誰也沒做錯什麼,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她都會很積極的協議分手,主動說:

「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他說。

一天夜裡,他們又因為一件觀念不同的事,在電話兩端爭執了很久,彼此都不讓步,

摔電話之際,他大罵:「我們兩個人都很固執,乾脆真的『切』掉算了!」

這是他們交往三年多以來,第一次由他口中說出分手。

隔天,她主動對他說:「每次都是我提出分手,昨天第一次聽你提分手,竟然有心酸的感覺。」

啊!那畢竟是很複雜的心情啊!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

聽完她的告白,他堅持不肯分手的態度,居然在一夕之間有很大的改變,願意好好分手。

他甘心分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這次是他主動提的--他甩她,面子比較掛得住。

如獲大赦的她,跑來問我:「吳大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是不甘心,也不是故作姿態,

只是我真的不懂。這幾個月來,我曾經提議分手,次數多到我都記不得了,他都不肯。

為什麼,為什麼這次他主動提出,就立刻分掉了?」

「因為,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我無奈地說。

在此之前,我認識一對堪稱「金童玉女」的情侶,他們結婚後還過著「王子公主」般的生活。

看他們恩愛的樣子,實在無從察覺這段「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愛情故事裡,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一直到共同生活幾年之後,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心意已決。

男方點頭同意的時候,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離婚可以,但不可以讓我的同事和朋友知道。」

從這個實例當中,我自己也有所領悟--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

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

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

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

她的丈夫有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但是,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

由於,這個情況,已經僵持十年了,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

後來,她得了憂鬱症,過得很不快樂,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

從她的實例,我更加堅信--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

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刊登時間︰2006-02-20 11:06 A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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