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高二時,我的約會遊戲轉了一個大彎。那一年夏天,我遇見阬Kelly。她是個漂亮的金髮美女,高我五公分,不過我一點也不介意。她很受歡樂,所有男生都喜歡她。而由於我是青年團契中唯一一個敢跟她說話的人,最後她喜歡上了我。在青年團契舉辦的滑水退修會,我開口請她作我的女友。
kelly是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青年團契裡每一個人都把我們當作一對,我們每個月都慶祝"認識滿月"。kelly比任何人都要認識我,在家人睡著了之後,我還會跟kelly講上好幾小時的電話,而且經常講到深夜,我們甚麼都談,雖然并沒有甚麼特別的主題。我們覺得自己是神為對方所造的,常提到有一天兩人會結婚。我答應她會永遠愛她。
但就像高中時代的許多交往關係一樣,我們的戀曲過於草率--投入得太快、付出得太多,并開始為肢體的接觸感到掙扎。我們知道身體上的親密程度不可能跟感情上的親密程度一樣,因此,我們覺得兩人之間存在一種緊張狀態,讓我們感到疲乏。最後,甜蜜變成酸澀。
"我們得分手",在某晚看完電影後我對她說。我們兩個對這件事的來臨都心知肚明。
"我們還有可能擁有共同的未來嗎?"她問道。
"不可能",我試圖裝出充滿決心的聲音。"不,這一切都結束了。"
在認識兩年之後,我們分手了。這跟我曾經承諾過的"永遠"差滿多的。 ~不再約會
不敢作承諾,真係諷刺,好似嘉儀所講,愛情無可能係無需付出,自私的愛係傷害別人,偉大的愛係傷害自己。what is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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