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我回來這裡了。
只是開了一個翻牆軟件,進去臉書看看,機緣巧合下再轉悠到這裡。我這個人很容易被觸動,看到以前寫的日誌,心又癢癢的想重新寫回。
有些日誌,關於L的,我竟然會看到哭。我這個眼睛是什麽構造啊。這個時候進入此地,真是另一種緣分。我和他在此相識,5天后,我們就要結婚了。
結婚?!
是的。當初我絕沒有想到這一步。相信他也沒有。
相處的三四年里,我們光是花在兩地酒店住宿費上就應該過萬了,加上交通費、每次見面的花費,加起來不是一筆小數目。我甚至也一度懷疑最後會不會在爸媽那裡敗下陣來的。還好,陣痛是有但很快過去了。
現在,他的法律證明文件都已經郵寄到我家鄉的婚姻登記處了。下週二,我和他一起回去註冊。他很認真地找了廟街的算命居士定了這日,而且是要下午3點后才能註冊。
可以說,我的單身日子在最後倒數中。現在可以說一句,執子之手,與子皆老——了嗎?I do hope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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