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左一篇野無啦啦彈視窗= ="
冇心機打了...略略講一下就算了...
下午同3男班人去左打波...不過我發覺自己打波既技術明顯地下降
希望自己可以keep住平時既水準啦
星期一既級社比賽...大家要加油了
以下係籃球史..有興趣既人可以睇下
| 籃球是在1891年由加拿大籍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所創。當時他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即現今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就任體育科講師。他試行設計一種既能保存遊戲形式的技術,又能安排在體操室或體育館等劃定的場地上進行的活動。在設計此項遊戲時,納史勿夫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間過劇的身體接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相向平衡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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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場的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一個足球,並將兩個盛載桃子的有底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的牆上進行比賽。此一試驗賽證實非常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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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遊戲最初稱為納史勿夫球,但納史勿夫認為稱之為「籃球」會更加貼切,因為球籃和球是整個遊戲最重要的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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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1893年,一間公司生產了第一批的比賽用籃球。根據納史勿夫指定的規格,其圓周在三十至三十二英吋之間。同年,比賽的球員人數亦由九人改為五人。1898年開始在球籃上沿加一鐵圈。後來,球籃改由開放式的球籃替代,這個改變使球員在對方投籃得分後,可盡快取回籃球繼續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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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籃球發明之初,納史勿夫設計了十三條規則去制訂比賽的進行方式。1893年,業餘體育會(Amateur Athletic Union)、國家院校體育聯會(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及職業聯賽會(Professional Leagues)各選取不同的規例。為了解決這些混亂,在1915年,由各組織代表組成的聯會委員會共同編排了統一的規則去規範在美國進行的所有籃球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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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由八個會員國組成的國際業餘籃球協會(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Basketball Amateur, FIBA)或稱國際籃球協會(The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開展了國際籃球活動。四年後在柏林奧運會,籃球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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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組的籃球發展非常緩慢,截至1976年,即男子籃球被列入奧運會項目之後四十年,女子籃球亦在加拿大蒙特里爾奧運會開始成為正式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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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至今日,籃球活動不但為參與者所享受,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觀賞性運動項目,尤其美國為甚,而在許多東西方國家,籃球都成為高水準的職業化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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