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百合花

 
I'm Jen Chan i'm who i'm!

2009 年 10 月 8 日  星期四   晴天

 

 

love vs hate

  

愛一個人是要她開心、幸福。人家不接受你,就要以報復來還以顏色的,這算是愛嗎?

 

愛本是一件賞心樂事,但太多的愛、泛濫的愛就很容易「出事」:「博愛」、濫交、騷擾。

 

愛開始的時候,腎上腺素急升,你會為她赴湯蹈火、任勞任怨、上刀上落油鑊。當時不知道是被自己生理因素影響還是真的愛得那麼「深」,就算人家拒絕你,你都會覺得說算你不愛我,我都有權利去愛你。但當得不到「應有」的「回報」,及連續的挫敗之後,失敗感、自專心作祟,愛變成了恨。開始計較當初的付出、付出的價值等。開始問自己:「你不愛我,為什麼我會愛你?」其實當你問自己這條問題時又有否想過可能當初人家都是不愛你的,你一切「自願」的行為都是被自己暪騙了; 你一切「自願」的行為可能其實人家都不接受的。

 

有時間單方面的「博愛」,卻傷害了不只一個人,不只自己心靈受傷,這個故事裡就至少傷害了三個人。

 

人總會待已以寬,在做錯事、軟弱的時候,都會用一些間接的「藉口」去替自己辨護:「我同太太結婚了20幾年,實際上感情生活上,當然有起有伏,有平淡的時間」。有平淡的時候就要尋找其他的愛、有平淡的時候要尋求激情嗎? 難道平淡的愛不是愛? 現在甘先生夫婦就真的愛得激、愛得不平凡了! 試問有幾多個女人可以大方地接受丈夫的「博愛」行為? 如果甘先生要求太太要對他以寬、大方地接受他這種不忠的行為,甘先生自己又何曾不是做出了一點都不大方的因愛不遂而解僱人的行為呢?

 

其實這個故事都是千千萬萬個因愛成恨的其中一個而已,所以說愛並不是一切、並不是無敵,如果你真的愛對方,就應考慮人家的感受,不應那麼自私的只顧自己愛的權利,愛也是一種責任的;一種使別人開心的責任。

刊登時間︰2009-10-08 02:51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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