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生野(一粒粒,好似比蚊針咁),生到成身都係,挨左幾日先睇醫生
點知,食左小小藥就冇事了(早知唔挨la,好辛苦)
跟住,又同d fd去玩,雖然我成日偷望排球場,又見唔到佢,但我都冇乜感覺
反而有d開心,可能係自己痴左線(百分之00000.1可能喔)
跟住我咪同d男仔講lor,佢地就話,(公)喜哂!!你終於忘記左佢了
到左e刻,先知道冇左佢,我都可以照常咁生活
冇左佢,都可以開心地打波
冇左佢,都可以同d fd有講有笑
之前自己仲以為冇左佢唔得= =
e家?????
我覺得伴侶唔應該放係第1位,朋友係應該
因為
女死女還左,十步之內必有芳草(佢又唔係靚草(e家先知lor)
留得青山在,那怕冇咸書
呀媽,我得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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