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仲介-加盟有風險 創業需謹慎
近期,我省合肥等地出現了不創業加盟法分子以加盟代工名義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案件。此類犯罪的一般手法爲:
成立:不法分子事先踩點,在城市繁華地段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爲開辦的場所,然後進行虛假注冊成立。
糾集人員:該類犯罪往往只有3~5個核心人員。核心成員人力仲介通過親戚、同學、朋友、同鄉等各種關系,再糾集一批有過此類犯罪經曆的人員,安排到准備實施犯罪活動。
人員分工:犯罪團夥成員按參與程度一般分爲4個層級。最高層是犯罪團夥核心成員,其中最核心一人是實際控制人和現場負責人。第二層是犯罪團夥的骨幹,主要有業務經理,財務人員,售後、回購人員等。第三層是技術人員。第四層是的接線員和前台接待人員。
投放廣告:通過廣告制作虛假宣傳廣告,宣稱只需要1~5萬元就可讓加盟人“在家當老板”,每年利潤可達“數十萬元”。同時,選取各地電視台衛星頻道投放廣告。
接聽電話:當群衆根據電視廣告或者網站上留下的聯系方式打電話到,接線員負責虛假宣傳並誘騙群衆到考察。
簽訂合同:客戶到考察,會由前台接待人員做好登記,明確與客戶聯系的接線員以及業務經理,以便日後爲接線員、業務經理發放提成。接待員會將客戶交給業務經理,由後者帶領到參觀,進行一對一的虛假宣傳,並帶到技術部進行技術培訓,與客戶確定其所選的加盟等級、簽訂《合同書》。最後帶客戶到財務交納“加盟費”“、生産設備押金”“、材料保證金”等。
組織發貨:一般由犯罪團夥核心成員負責,從異地向群衆發送原材料。在簽訂合同後先發送少網路開店量原材料讓加盟者試生産,並稱産品合格率達到一定要求方可大量發放原材料。
拒收成品:加盟者將加工好的産品交回時,技術部人員往往以産品質量不合格等爲由少收甚至拒收産品。
應對糾紛:當有人意識到上當受騙,上門討要說法時,詐騙團夥往往采取拖延、安撫或者少量退款等手段,達到不影響詐騙其他群衆的目的。有的甚至對受害人采取威脅、恐嚇等手段。
組織逃匿玻璃纖維:當“經營”幾個月左右時,因爲發現受騙後上門理論的群衆逐漸增多,詐騙團夥開始毀滅犯罪證據組織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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