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愛情-真正的美(節錄_每天做好一點點) 於 2008-02-15 09:11 AM 發表:
愛情-真正的美 愛情是一個永恆的話題.雖經滄海桑田,地震海嘯,但只要人類存在,愛情就不會終止.關於愛情的故事也不會中斷. 什麼是愛情?這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愛情是一種緣份,在漫長的人生歲月裡,在人海茫茫中,月老的紅線恰恰拴住了你們兩個人,從此’’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古今中外的哲人,文豪,智者都因此大唱贊歌.莎士比亞說過,愛是亘古長明的燈塔.薄迦丘說,愛是人生中一種積極的因素,是幸福的源泉.雨果說過,人生是花,而愛情是的花的蜜愛情應是純潔的,無邪的,神聖的,否則就不配大文學家的贊頌. 生活中愛情也常常招來各種不幸,其中也隐藏著邪惡和肮脏的東西,也制造了悲劇.陷入愛情海洋中的男女,真是卿卿我我,難含難離.有人無心去管工作和學習;有人茶飯不思,夜不能寐;有人失戀後竟失去生存下去的勇氣.這一切都是把愛情當做人生惟一追求的結果. 都說愛情是自私的,當你沒有遇到一個愛自己而自己愛的人之前,總是會半推半接受一個愛自己而自己不愛的人的愛.可是,你并沒有因此而感到幸福,反而愈來愈不快樂,卻又捨不得他走,就騙自己說’’被愛比愛人幸福’’。到底幸福與否只有心裡最明白。戀愛是件自由的事,何苦這樣欺騙人又欺騙自己呢? 每個人都應該明白愛情不是無私的牺牲,也不是單純的占有,而是在盡情體會彼此吸引基礎上建立來的’’精神共同體’’。不違心地奉獻和虛假地接受,保持本色的自我,是愛情得以永恆的不變真理。 愛情是疯狂的,愛情可以讓沉浸其中的人們不顧一切,什至在跨越阴陽兩界時,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好笑容. 女作家張小嫻女士在一篇有關愛與被愛的文章裡精闢地論述了兩者的利害關係。她說:’’假如你不愛那個人,被他所愛又有什麼幸福可言?除非你這個人對感情已無要求,但求有一個人對你好,對你千依百順.’’ 被愛比愛人同樣痛苦,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所愛,有時是痛苦的.你不愛他,但是,你愛的那個人不愛你.你只好留在這個你不愛的人身邊.他願意為你做任何事.你什至可以拿他做出氣袋,你可以罵他,打他.你更可以驕傲說:我不愛你!你想哭的時候,又可以借他懷抱一用.你需要贊美的時候,你絕對不會吝嗇.你凄然一問’’你為什麼要對我這樣好?’’他也沒法回答. 這個時候,你會感到幸福嗎?還是你會痛苦?不是說風涼話,被不愛的人所愛,你起初或許有點飄飄然,日子久了,你開始害怕自己只能得到他.難道你不配找到一個愛你的人嗎?為什麼上天把他派給你?他很好,可是,他愈對你好,你愈不快樂. 常言道;這山望著那高山,到了那山更糟糕.人心不足蛇吞象.這類比比皆是.告訴自己,自己的愛人才是當世無雙最完美的理想伴侶.只有這樣,你的心理才能平衡,你的心情才能舒暢,你才能活得坦然,過得灑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