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二件事,全部都是發生在4年前,當時不識去珍惜,但而家我好想找回,唔知有冇可能呢? 第一件是我曾經星期日要返學的事,結果我走堂返來同cell食lunch。 第二件是我之前做plp要我星期日返工,結果我同果head吵到差d比佢炒佐我。 但是今天仍失去了,這种對星期日返教會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