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8 關於罪 About Sin
不要繼續犯罪(羅馬書 6:12-13) Do not continue to sin(Romans 6:12-13)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馬書 6:12-13)
Do not let sin exercise dominion in your mortal bodies , to make you obey their passions . No longer present your members to sin as instruments of weakness . (Romans 6:12-13)
雖然沒說但還是做了給呀芷的和豬喬的反tag∼〔反tag只做第一題哦∼因為我做了〕
呀芷:身邊很容易聚集一班豬朋貓友??〔像李白哩∼〕,經常笑的,健談,博學,愛書之人〔是同好∼〕
豬喬:很投契,聊天〔吐糟?〕對象,搞gap主辦人〔idea起源〕,同人同好,死笨的月巴
這兩天都不開心呢......連續兩天的社排都輸了,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被人罵得不值.好老實的說,現在是你們不夠人才找我湊數的,要湊數就不要挑了!!!你們又不是沒有後備,找我來幹啥哦!?不要以為我很會打好不好!!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比賽時我有多肉腳.我何從來都沒有說過我排球打得很好喔!又要我出場,又要罵我打的差,你想怎麼樣呀!!一邊打一邊罵,那麼不順氣覺得我阻事就不要讓我出場!!我自問不是真心想打的,只不過是maggie和winnie叫我我才會去的,你們不要在這兒囉嗦了!!不知是誰一開始說不打,最後卻又硬是回來佔一席位呢??又不知是誰自己出錯就一笑置之,我一出錯就罵個狗血淋頭呢!??只管罵我為什麼不跑快一步接球,你們又知不知道我的一雙腳跟都傷了呢??比賽完了以後,只管把責任推到我身上,連我的右手傷了都沒人知沒人問.別社的人都會問句”你沒事吧??要不要緊哦??”,你們,我呸!我足足敷了一個小時,手腕才動得了點點呢!我不管了,最後那場你們自己打啦!!
比賽完了就回教會.因為手傷了,沒得練結他...嗚...慘呀>x<!!後來說開想做的工作,我一說了要開cafe,好多人立即說要湊錢一起開,軍夏說三個人的話大概八萬元便足夠.[我汗死]之後他又說如果要裝潢就即管找他,還打個五折給我呢~=w=謝謝你喔~不過還有幾年時間呢~以後的事以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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