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叫人不被遺忘,
但我卻就是這樣的人。
是在人影交錯中,
赫然才浮現自己的名字。
在這一群人中,
要快樂的,
永遠叫不起我的名字,
要傾訴的,
也輪不到會想起我,
或許,
就只有湊人數,
要熱鬧的時候,
才會有我的存在。
只有依附大家的影子,
才會看到自己的存在。
的確,我很討厭這個角色,
然而,每一群人中,
總是需要這種角色。
趁噓的角色,
還不慣嗎?
分開了。
就沒了。
昔日的快樂都該散了吧。
不該再追問了。
that 's all.
您有咩權利不快樂?
這是應該的。
有時候,
縱使很討厭拿這些開玩笑,
但總想問一句,
假若有天我死了,
會有那個人會為我掉下淚。
可能是一個都沒有。
活該。活該一個人沉下去。
這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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