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成立公司|註冊公司|香港知識產權|申請專利|香港商標註|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的專業服務包括:產品設計、知識產權、以及其他專門的產品開發業務,助你產品成功開發,夢想實現。
annalee1314
暱稱: anna
性別: 男
國家: 中國內地
地區: 其他地區
« July 2026 »
SMTWTFS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最新文章
Coporate English tra...
【學英語:雙語美文】...
【雙語學習】學英語:...
從零起步學英語:【雙...
學英語達人經驗之談:...
文章分類
全部 (304)
CTR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11)
申請專利 (31)
香港知識產權 (60)
香港商標註冊 (39)
專利估值 (21)
專利買賣 (100)
未分類 (42)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每月文章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好友名單
尚無任何好友
網站連結
Spanish course hk
日韓時裝批發
去韩国整形
兒童玩具
香港補習社
徒手整形
婚禮攝影
婚紗禮服
虛擬辦公室
僱傭中心
最近訪客
最近沒有訪客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304
留言總數: 0
今日人氣: 8
累積人氣: 1316
站內搜尋
RSS 訂閱
RSS Feed
2015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二   晴天


如何應對商標被他人惡意搶註 滿足 分類: 香港商標註冊

   代理商搶註

  代理商的搶註行為主要是指未經授權,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註冊。新商標法第十五條第壹款規定:“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該條第二款規定:“就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而原商標法相應第十五條規定“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新商標法和原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值得註意的是,商標法對於將未經授權搶註被代理商標的行為列為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的情形,其並未對被代理商品或服務與搶註的商品或服務之間的關系加以明確規定。不過,在行政和司法程序中,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其《商標審理標準》中將該條的適用要件中加入了“系爭商標指定使用在與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標使用的商品/服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這壹要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3條也規定“……不得申請註冊的商品既包括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品所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也包括類似的商品”。這樣,對於代理商將被代理商標搶註在與被代理產品或服務之外的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情況,就無法適用本條予以阻止了。
針對代理商未經授權擅自搶註被代理商標的情況,若要依據商標法律第十五條規定進行異議或無效,則根據《商標審理標準》必須證明以下要件:
(1)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是商標所有人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或與商標所有人具有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
(2)系爭商標指定使用在與被代理人的商標使用的商品/服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
(3)系爭商標與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了解更多香港商標注冊事宜,請關注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訪客留言 (返回 annalee1314 的日誌)

訪客名稱:
電郵地址: (不會公開)
驗證碼:  按此更新驗證碼 (如看不清楚驗證碼請點擊圖片刷新)
俏俏話: (必需 登入 後才能使用此功能)
[ 開啟多功能編輯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