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重新了.
時間是一切.
但亦明白到原來是只是那麼的淺.
10日的日子.便能讓我站起來.
我便明白到.很兒戲.
我不知道究竟是我自己在欺騙自己.
還是我真的想通了.
但至少在這一刻我沒有那種感覺.
或許遲些我便會再次發作.
但希望不會如此啦.
21號,與丹丹2人行.
對.絕對是{愛恨交纏}
很貴喔我覺得.但我很喜歡.
結果還是買了.
今天買了3件衣服喔.與奮.
22號∼24號.
回鄉.3曰夜遊.
非常驚險.
以為對返大陸冇興趣.
25號.
與娘親.姐姐去大埔墟食野.
之後與盧小姐行行行行行行.....
發奮要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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