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的立法會候選人
澳門四年一度的垃圾會──不對,是立法會選舉,距離我實在是近得太誇張了。
身為香港人,居澳多年,總算在手上爭取到一票,今年終於可以首度用一張選票發聲;
本來我應當是高興才對,無奈我是民主派(算是吧),因此在這十五張選舉名單中,
我也沒有甚麼選擇,必然會投給第x組,可以說得上是他們的鐵票。
但是身為半個社會人文科學學者的我,依然留意各組名單的政綱,從中尋找笑話
作為寫作的題材(真的,澳門政壇的可笑程度是香港政壇望塵莫及的;
台灣的中天電視台也許應當來澳門開分公司,搞一個澳門版的全民最大黨,保證收視率極高);
其中一組的選舉口號,卻是嚇了我一跳。
澳門地少人多,到處都很近;投票站就將會設在我家的對面,
而且幾乎每天某一組候選人總會在我還坐在電腦桌前發呆的時候忽然從陽台大喊「請投陳x金一票」。
每當那難聽的潮州腔的不純正粵語傳入我的耳中,我就抓狂了;
要不是馬上打斷了我寫作的靈感,就是讓我聽不見電視的聲音,
錯過了電影劇情或是新聞報導的資訊,真是氣死人了。
不過我對於這個禿頭的不滿也只是限於他每天定時定候的噪音滋擾;
事實上,我很喜歡他的選舉口號。每次他的選舉宣傳隊伍的車輛途經的時候,
那福建來的光頭和尚總是高聲地、激動地、以極不純正的粵語叫喊著說:
「陳x金,仗義執言;陳x金,抱打不平;陳x金,要打破法律制度」
就是這一句嚇壞了我;一個垃圾──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
竟然大喊要打破法律制度,如此的勇氣實在是令人敬佩。
澳門的垃圾會──我指立法會,本來就是一個沒雙腿的立法會
(香港還好,只是跛腳而已,最少立法會還有足夠的反對派抗衡;
澳門呢?只有兩個議員,可以做些甚麼?),他竟然敢於挑戰基本法,
把矛頭直指遠在北方的中央政府,說要打破法律制度,跟阿爺對抗,看來香港的長毛也要跟他學習。
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本來不是立法的嗎?雖然基本法的釋法權在北京人大的手上,
而澳門立法會亦基本上被保皇黨大比數控制,但是立法會最起碼還具有訂立或修訂法例的權力。
本來應當是管立法的,而他卻要以「倒法」為口號,實在是出位。
如果說要在十五張名單當中選出一個最勇敢的候選人的話,必然非陳x金莫屬。
正當大家在爭駁如何針對不同的社會問題透過法律和政策的方法解決的時候,
這人竟然出位的提出要打倒法律制度,從而仗義執言、抱打不平,
極具黑幫老大的豪邁氣概,滿有領袖的風範。
不過依我說,如果他能夠再勇敢一點,索性不參選,在街上叫囂要打破法律制度,
然後運用他的領導才能帶領人民在選舉當日搞革命,破壞投票站,真正推翻這個澳門政府。
如果真的要支持陳x金的話,就應當一同協助他實現打破法律制度的偉大革命理想。
這樣吧,9 月20日當天,要到投票站的話就在裡面搗亂,實踐「違法精神」。
至於不到投票站的話,也可以待在家中的陽台上,
大聲叫囂著說:「陳x金!為了支持你打破法律制度,我們都不去投票,看這個選舉制度何時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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