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告婚友社索7萬服務費
記者上午獲悉,丰台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姜女士訴稱,她於2008年11月10日與北京某婚友社簽訂《諮詢服務合同(會員制)》,約定婚友社為姜女士提供婚姻介紹服務,服務費共計10萬元,首付4萬元,第二次支付3萬元,最後支付3萬元。服務期限為婚姻介紹成功為止。
合同簽訂後,姜女士依約先後交納了7萬元服務費,100元建檔費,但是婚友社一直沒有提供相應服務。
因只收錢而沒有給自己介紹對象,白領姜女士將北京某婚友社業主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並退還7萬元的服務費。
協商未果
2009年7月7日,婚友社被張先生註銷。
之後,姜女士多次找到張先生協商未果。為此,姜女士將張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判令雙方簽訂的《服務合同(會員制)》解除,並判令張先生返還自己7萬元服務費。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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