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婚禮錄影竟無拜堂場面
一對新人在大喜之日,委託市區某婚慶公司為其錄影。沒想到,錄影中竟缺少拜堂、迎親等關鍵內容。該公司事後查明,這是由於攝像師的失誤造成的。經魏都區司法局南關司法所調解,6月7日,雙方達成和解協定:該公司返還王某夫婦所付費用1800元,並賠償其精神撫慰金1200元,共計3000元。
今年3月,市民王某與女友張某在婚禮前與市區某婚慶公司簽訂協定:婚友社負責婚禮的場景佈置、婚禮主持及婚禮錄影等相關服務,王某支付費用1800元。
最初,該公司的工作人員支支吾吾,不告訴其原因。在王某夫婦的一再逼問下,他們才解釋說婚禮音樂,因為婚禮當天攝像師工作失誤,婚禮錄影殘缺不全,所以光碟上缺少上述內容。王某夫婦十分氣憤,因為這意味著婚禮上的許多幸福場景將永遠無法重現,由此給他們造成的缺憾將無法彌補。
他們找到該公司的負責人孫某質問。孫某卻以失誤是攝像師造成的,與婚友社無關搪塞。聽到此答覆,王某夫婦氣憤不已,與孫某多次發生爭吵。
南關司法所瞭解案情後,立即進行調解。司法人員明確指出,婚慶公司的行為已違犯了《合同法》、《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於婚禮錄影具有紀念意義,婚慶公司的行為給王某夫婦造成了精神傷害,應給予其一定數額的精神撫慰金。
蜜月過後,王某夫婦從該公司取回了婚禮光碟。可在放映時,他們卻找不到迎親、拜堂等關鍵環節的畫面。兩個人到該公司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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