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想到以前,曾經傻傻的喜歡一個女生,在她家樓下獨個兒呆了一整晚通宵,到了第二天清晨才回家。那一個通宵,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樣渡過的,在她樓下的公園或坐或站,游蕩着。。。現在當然沒機會去做這種事了,可是為了心中所愛,仍然會做出一大堆傻傻的事。每一個人,在戀愛面前,甚麼道理和理智都全失的了。今天,傻傻地喜歡妳,同樣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