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大陸新娘失踪
1克拉的鑽戒買了,訂婚首飾也收了,可“大陸新娘”卻怎麼也聯繫不上了。昨日,廣州人林廣迪致電江岸區法律援助中心,如果上法院打官司,送出去的這些貴重禮物還能要回來嗎?
相識2個月後,林先生回到廣州打點生意,大陸新娘陳冰隨後也飛往廣州會情郎。在大陸新娘陳冰的暗示下,林先生花費3萬餘元購買了一顆1克拉的鑽戒作為求婚禮物送給她。兩人一同返回武漢後,陳冰說,10月可舉行婚禮,但還需要一套千足金的首飾作為聘禮。林先生當即又花費近3萬元,買齊了金項鍊、耳環、戒指等首飾,還將發票交給女方保管。
這之後,陳冰對林先生繼續溫柔體貼,噓寒問暖。 9月初,陳冰又要求林先生再拿出20萬元作為房子的首付款,林先生沒有同意。陳冰的態度就此明顯轉變。感覺受騙的林先生要求女方退還訂婚禮物,哪知9月底女方把手機號碼也換了,根本聯繫不上。
今年35歲的林先生在武漢做生意。今年4月,他通過婚介所結識了武漢女人大陸新娘陳冰,陳冰26歲,長相俏麗,見面後對林先生很熱情,兩人發展迅速。
對此,江岸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稱,林先生就算告到法院,恐怕也難以要回這些物品,因為法院認可“借條”“欠條”等證據,林先生連發票都交給了別人,缺乏可信度。以後遇到這種事情,還是要多留個心眼,不要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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