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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克沁發明利用後坐力完成自動迴圈的連發武器之前,那些企圖加快武器射速的方法都是利用機械外力,其中比較成功的要數美國南北戰爭時期加特林博士發明的加特林機槍。
在1862年,理查·J·加特林發明了一種利用 手搖曲柄、多槍管、機械自動裝填的速射武器,被命名為“加特林機槍”(也有音譯為“格林式機槍”)。在馬克沁發明利用火藥後坐力完成自動迴圈的內能源機槍 之前,“加特林機槍”是比較成功的連發武器。這種機槍通常由6至10根槍管“捆”成一圈,當射手搖動曲柄時,這一圈的槍管便旋轉起來,並裝填入槍彈發射, 其射速在每分鐘可超過200發——現在看起來很慢,但在單發步槍的時候這已經是了不起的成就了。而加特林博士發明的這種轉管機槍的原理也被命名為加特林原 理。
但當1890年馬克沁機槍出現後,這種笨重、難操 作的武器馬上就顯得落伍,當時加特林嘗試過通過電動機來提高射速和讓射手更省力,但由於槍的重量太大,而且當時的觀念認為每分鐘超過3,000發的高射速 完全是沒有必要的,所以隨著內能源自動武器的技術越來越成熟,加特林機槍便漸漸被人們所遺忘。
在1940年代後期,由於噴氣式發動機的出現,使 戰鬥機的速度越來越高,因此在空中纏鬥中飛行員射擊的機會也變得更少,瞄準射擊的機會稍縱即逝,而傳統的機槍則因為射速太慢而無法在極短的時間內產生足夠 的射彈數。為了增加飛行員在近距空中纏鬥中的勝算,美國空軍啟動了“火神計畫”(Vulcan——“武耳堪”或“伏爾康”,是古羅馬神話中司鍛冶之神,也是火神。),由通用電氣公司為美國空軍研製一種超級射速的自動武器。
馬克沁發明的內能源自動原理是通過自動機往復運動,依次進行裝填、射擊、拋殼的動作;而“加特林原理”是同一時間在不同的槍管上分別進行著裝填、擊發和拋殼的動作,因此讓射速提高的空間更大。
通用電氣公司利用加特林原理研製出來的這種高射速航炮被命名為M61“火 神”航空機炮。由於這種高射速原理很適用於機載武器或防空用途,“火神”炮很快就形成了一個家族,並出現了發射多種不同彈藥的型號,包括有30mm、 25mm、20mm、.50 BMG、7.62mm和5.56mm多種口徑,武器的射速從每分鐘750發到每分鐘10,000發不等,槍管數有7根、6根、5根、4根和3根。尤其是6 管7.62mm口徑的M134“迷你炮”機槍,被廣泛裝備,用於攻擊機、直升機、武裝車輛和艦艇。
【注】Minigun這個詞在國內一般音譯為“米尼崗”,也有人按字面意思翻譯成“迷你機槍”,但我個人認為如果要採用意譯的話,翻譯成“迷你炮”可能更合適,因為在英語�堶悸�“gun”即指槍又指炮,而且Minigun的體積和重量如此龐大,火力又如此的強盛,全速掃射起來就像一門小炮,如果稱之為“迷你機槍”實在是不合適。
外能源的加特林式機槍在現代的主要優點是極高的射 速,這樣的射速對於射擊高速移動目標來說是必需(例如射擊飛機,或從飛機上射擊地面目標),因為這樣高的射速可在極短時間內投射大量彈藥,提高命中目標的 機會。多槍管系統的缺點是結構比較複雜、沉重和需要外能源(電、氣壓或液壓)。長期以來,許多人認為加特林機炮有一個缺點,就是為了在空戰中能隨時以最高 速度發射,必須預先把槍管轉動起來,例如對於M61來說,如果不預先把槍管轉動起來,從扣動扳機到達到全速射擊時大約需要0.4秒。然而近年來的一些研究表明,即使在0.4秒的起動時間內,所發射出的炮彈數仍多於歐洲戰鬥機常用的轉膛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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