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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17 日  星期日   晴天


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至31倍 分類: 未分類

 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

2010-01-12

2010年1月9日,新华网发表了《李荣融:央企高管年薪并不高平均60万元左右》一文,文中引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说:“现在央企高管年薪定得并不高,平均薪酬也就是60万元人民币左右。”“并不高”“也就是60万”,看来李荣融这句话说得很轻松,这暗示着什么?这暗示着政府官员(央企高管其实也属政府官员,因为经常交叉任职)根本没把这60万看在眼里,可这60万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是一生也挣不来的呀。

作者不仅要问,平均薪酬60元并不高,那是与谁比较呢?高不高肯定是比较出来的,凭什么说薪酬60万元人民币并不高呢?作者通过科学研究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这难道还不高么吗?

一、工资高不高要有参照系

任何事物的对比都要有个参照系,拿不出任何参照系,张嘴就说“央企高管60万元年薪并不高”,这不是科学发展观,这不是科学管理态度。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都建立起“可比性工资制度”,也就是说,各行业、各职业的工资标准要有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工资对比有三个参照系:一个是人均GDP,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参照系,即工资标准是由国家富裕程度决定的。打个比方,富人家庭孩子的零花钱就多些,穷人家庭孩子的零花钱就少些。工资水平也是这个道理,国家穷,就无法为国民支付高工资,在人均GDP排在世界第104位的中国,任何行业、任何职位的人都不能和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工资绝对值,而是要与中国国土上的从业人员进行比较。另一个是国家法定最低工资,也就是说,在同一国家,任何行业、任何职位的人要与法定最低工资比较。法定最低工资是个基础,它是决定国民各行业、各职业工资的最基本的参照。第三个参照系就是全社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而不只是“吃皇粮的”平均工资。这很重要,因为这些年来,中国统计平均工资只统计占从业人员15%的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这是极其错误的,这样统计的结果是把85%的劳动者给忽视了,“吃皇粮的”工资越涨越高,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多年来得不到提高。根据2010年1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几乎所有企业的底薪都是每月770元”。劳动价值越来越贬值,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公,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越来越不和谐。与全社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比较,可以知道自己的收入在国家所有从业人员中的位置,也就是说知道自己是属于中收入、高收入或低收入群体。

二、晒晒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老总的工资

一些人喜欢拿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说事儿,嚷嚷这接轨那接轨。火车轨道是平行的,一条是权贵,另一条是百姓,要接轨必须将两条铁轨平行着一起接,不能把权贵的轨了上去,把百姓的轨留在原地,这样,中国列车就无法前进。

下面我们分析8个比较熟悉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高管工资的情况。文中各国人均GDP均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其他数据由各国统计局或劳工部提供。为了便于比较,工资均为年薪,货币均换算成人民币元。

1.挪威。2008年,挪威人均GDP为644474元;挪威没有全国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由工会和雇主谈判确定;全国平均工资为480564元,其中合同工资占94%,奖金占3.3%,加班费占2.7%;企业老总年薪为760236元,最低的是徒工工资为360648元。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2倍,是最低工资的2.1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2.瑞典。2008年,瑞典人均GDP为365267元,法定最低工资为264000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49200元,国企老总的年薪为578400元。国企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6倍,是最低工资的2.2倍,是人均工资的1.7倍。

3.法国。2007年,法国人均GDP为322259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53612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10930元,企业为331110元,政府公务员为328840元,企业高管年薪为614380元,熟练工人为243590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9倍,是最低工资的4倍,是人均工资的2倍。

4.英国。2008年,英国人均GDP为306138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21200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85775元,企业老总年薪为426144元。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4倍,是最低工资的3.5倍,是平均工资的1.5倍。

5.美国。2008年,美国人均GDP为323920元,联邦最低工资为93052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88620元,企业老总年薪为1095484排在第10位。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3.4倍,是最低工资的11.8倍,是人均工资的3.8倍。

6.加拿大。2008年,加拿大人均GDP为307931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13256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09984元,企业高管年薪为485149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6倍,是最低工资的4.3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7.新加坡。2008年,新加坡人均GDP为266101元,新加坡同样没有法定最低工资,清洁工等低收入群体工资为74676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21852元,企业高管年薪为376320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4倍,是最低工资的5.1倍,是全国平均工资的1.7倍。

8.日本。2007年,日本人均GDP为238161元,最低工资是94683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67022元。日本由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与公务员工资基本一致,各级政府企业高管薪酬是私营企业的25%左右。2007年,国家出资企业CEO的年薪为1395460元,法人理事为1181040元,法人监事为1024160元。都道府县政府控股企业CEO的年薪为1081140元,市町村政府企业CEO为956820元。日本私营企业CEO的平均年薪为4366740元,例如,日本最大的企业丰田汽车制造公司26名董事2005年的平均年薪为4422220元。政府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4.3倍,是最低工资的10.8倍,是人均工资的3.8倍。

三、中国央企高管60万薪酬高不高

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22252元,全国范围最低工资为6000元左右。中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一直不统计(或不公布),只统计吃国家财政的高工资单位职工的工资,统计范围占从业人员的15%。作者在2010年1月7日《中国改革报》发文《工资统计不能丢掉“85%”》,对这种极其错误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和工资统计改革建议。按照国家统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5月19日发布的《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80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193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515万人。全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上年增长17.2%。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以上都是说的“在岗职工11515万人”,在这个报告里找不到那85%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作者只能估算全国77480万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大致在1万元左右,占人均GDP的45%。

央企高管60万薪酬并不包括一般百姓享受不到的福利。外国企业高管都是用自己买的车、住自己买的房子,在中国,这一切一般都有公家负担,公家配车、配司机、提供住房,这些福利加进去,那更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收入。汽车价格按20万元计,每年折旧2万,每年油钱2万元,汽车保养1万元,司机工资2万元,房价按100万元计,每年房子折旧14286元,这几项福利合计就是84286元。这样算来,央企高管平均年收入至少为68万元,是人均GDP的31倍,是最低工资的113倍,是人均工资的68倍。

上述8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老总年薪平均是本国人均GDP的2.1倍,是最低工资的5.5倍,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2倍。如果以人均GDP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15倍;如果以最低工资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21倍;如果以全国平均工资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31倍。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这难道还不高么吗?

我们中国的国情是:人均GDP在世界排第104位,最低工资是6000元,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1万元。如果按照中国目前的国情,权贵和百姓两条铁轨平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话,以人均GDP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应是22252×2.1≈46729元;以最低工资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应是6000×5.5=33000元;以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是10000×2.2=22000元。以上是包干工资,车子、房子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也许有人认为这太低了。可咱中国百姓的工资又有多高呢?只有这样科学对比,才能体会到中国百姓生活的疾苦。这才是科学发展观。

四、中国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中国恐怕是世界上工资制度最混乱的国家,是行业、职业之间工资差最大的国家。根据青年报2009年5月5日《08年银行员工薪酬排行浦发人均45万排第一》的报道,在14家上市银行中,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人均薪酬最高,各为45.62万元、39.82万元和34.61万元,人均薪酬最少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为13.04万元、14.79万元和15.36万元。根据新华网2009年5月6日《百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29万元》一文的报道,2008年国内100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约29万元。中国高工资行业与低工资行业的工资差超过了40倍,而世界多数国家的这一差距不会超过2倍。

中国高薪行业都属于央企,这和国际惯例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国家的高薪均在私营企业:私立学校工资高,私立医院工资高,私立科研所工资高。国外公务员和政府注资企业职工工资都明显低于私企。

那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种与市场经济相悖的现象呢?中国一些人总把央企高管工资与外国极个别私营企业CEO比较,其实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比是让蛤蟆与大雁比赛,根本就无法比,一是因为国家富裕程度不同,一是因为人家的老板是私人而不是国家。不错,国外有极少数私企老板花一千万甚至一个亿雇用CEO,但那是人家个人的私钱,别人无权干涉,就是人家本国政府注资的企业老总也不和私企的天价CEO比工资,因为法律制度不允许这样比,他也没那本事去这样比,如果他有那本事,私企早就把他给挖走了。

中国这些年来的工资改革成了“吃唐僧肉”,各官员、各部门、各行业都想法设法为自己或自己部门谋求高工资,都说自己的工资低,变着法地给自己涨薪,可就是没人为百姓说句公道话,说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工资低,从而导致目前严重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工资改革必须有个利益回避制度,绝不允许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自己给自己加薪。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薪,这在世界上是个天大的笑话。公务员是人民雇用的仆人,工资标准当然由人民制定,也就是由人民的代表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这样才是合法的。国际惯例是,政府企业各级人员的薪金标准参照公务员工资制定。因为政府企业也是人民的,其各级职员工资也必须得到人民的批准才合法。

作者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国际惯例是:“吃皇粮的”工资必须经人民批准才合法,要建立可比性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工资参照系是人均GDP、法定最低工资和全国人均工资,法定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左右,平均工资是人均GDP的83%左右。

要想理顺中国的工资关系,必须从最低工资入手,只有确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才能产生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各个职别的工资标准。目前,中国不少地区的最低工资在6000元左右,如果按照世界惯例,中国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22252×58%≈12906元,平均工资应是22252×83%≈18469元,公务员工资不应高出平均工资,央企高管年薪为22252×2.1=46729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工资出现了严重的剪刀切,最低工资比国际惯例低了一半多,而“吃皇粮的”平均工资反而比国际惯例高出0.7倍。

中国目前内需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定最低工资过低,因为任何私营企业都倾向用最低工资雇工,这就造成占全国从业人员85%的人工资一直偏低。根据消费边际效益递减理论,给多数收入低的人加薪要比给少数收入高的人加薪更能提高国民消费水平,这是个很简单的市场经济理论,可就是听不到有哪个所谓的“专家”“教授”建议政府根据这一市场经济理论制定工资政策。

权贵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现在不需要为他们说话。现在需要的是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社会是个共生体,一个不能照顾穷人的社会最终也不能保全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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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ora 於 2015-08-18 08:22 A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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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in 於 2015-08-02 01:22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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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ge 於 2015-07-31 02:38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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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vina 於 2015-07-26 09:40 A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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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rie 於 2015-07-24 08:31 A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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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tta 於 2015-07-21 10:42 A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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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sa 於 2015-07-20 05:16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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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ly 於 2015-07-20 02:36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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