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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 日  星期一
 
 愛過

分類: ♫ 自言自語


有人說過:「人的生命恰似一本小說,
其價值在於貢獻而不在於短長。」

我說:「愛情恰似旅行,
其珍貴的不在於旅程長短而在於過程。」


我記憶最深刻的愛情有最長的,也有最短的,
短短的時光帶給人的卻是無限的回憶。


或許是還來不及嘗盡愛情的酸處,品不到愛情的苦痛,便結束了。
因此就像餘音繞樑三日,此情遇到一個點會讓人無限的悵然


姐妹們常問我:「什麼是幸福?」


我想,幸福就是你待在他身邊,便會覺得快樂,這就是幸福。

幸福就是,還能讓人回想到過往的回憶,展開一絲微笑,這就是幸福。
幸福就是,淡淡的想起某個人,不覺得遺憾,這就是幸福。



年輕的我,不懂,我時時覺得,
為什麼當年會造成這麼短的愛情?


難道我愛你,你也愛我,這樣不夠?
如果真如男人所講這麼愛我,那麼何必分手?


糾結了好久,我想答案問來問去,
真正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畢竟我們都分手了,畢竟我們都不是孩子了。


有些人分手後,百思不得其解的讓問題折磨自己,
於是痛來痛去,好幾年走不出來這情傷

其實走不出來與走出來只相差了一步,
這一步就叫做放手


因為我們都分手了,只能放手,放開曾經牽得緊緊的手
放開已經是陌生人的情人。



我很喜歡卓別林的一句話:
「時間是一個偉大的作者,它會給每個人寫出完美的結局來。」

端看自己能不能善用這些時間,你要痛著度過分手,
還是微笑的釋放分手的痛處?
你想要讓自己有個完美的結局?
還是咒罵怨妒的寫下悲情的結局?


曾經我問過某個人,我們這樣算不算「愛情」
他當時的回答,我已經遺忘了...



在我心中,我只知道,所有的「愛過」,
都算是人生中的愛情...


因為曾經的我,是如此的愛你 ♥






訪客留言 (返回 trebleclef 的日誌)


CCheese 於 2010-03-03 10:21 PM 發表:
一點都不誇張呀!
你的「我手寫我心」都很厲害啦!
我們看不懂你寫什麼,
是因為我們不是當時人也不是最了解你的人呀,
所以才不懂嘛。
但如果是當一篇散文去看的,
很棒啦!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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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yip 於 2010-03-03 10:20 PM 發表:
我們還小看不懂,
讀者不一定看不懂麻;

芝!!!交給你啦!!!!!!!
[ 回覆 ] [ 封鎖 ] [ 刪除 ]



CCheese 於 2010-03-03 09:50 PM 發表:
寧! 你去寫散文好不好?
還是我幫你每一篇COPY下來,
然後編成一本書出版給你?
拜託! 你的文章真的是可以媲美名作家耶!
[ 回覆 ] [ 封鎖 ] [ 刪除 ]

網主回覆

傻瓜,你太誇張了好不好?
只是真的真的我手寫我心而已...
欣還說妳們都看不懂我在寫甚麼呢...
那怎麼寫散文啦?傻傻的...哈哈
Posted at 2010-03-03 09:55 P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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