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
失去一些東西,
未免不是一件壞事,
雖然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是天意,是上天安排,
也是命中註定。
不要問:「 為什麼要分開。 」
不要問:「 為什麼要掉下我。 」
也不要問:「 你有否愛過我。 」
因為有愛過你,
不等於不會放棄你,
所以依然可以離開你。
就算跟戀人一起戀愛長跑,
到了結婚的一天,
可以開開心心、快快樂樂,
但日子久了,
什麼新鮮感也沒有,
只有爭吵,只有逃避,
遠遠也不會正視戀人,
因為你開始內疚,
知道自己負了戀人,
你背叛、你無賴。
試問三個月試用期也未過,
已要宣佈結束,要離婚,
當中,戀人的心愛結晶,
也要像風的一樣,
離開... 一切隨風離開...!
就此分手,
大家也互不相欠。
聞者傷心,聽者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