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October 2026 ›» | | S | M | T | W | T | F | S | | | | | 1 | 2 | 3 |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
2006 年 8 月 17 日 星期四  |
分類: 未分類 |
中学时代也许要追溯到小学时代,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过暗恋一个人长达3年5年的经历?坐在你前排的那个笨苯的老是笑的又骄傲又然人觉得需要保护的女孩子一直让你牵挂着;做在你侧后方的那个男孩子,他的眼神到底是不是在看我呢?他,她,知道我喜欢他吗?你是否也有过小心翼翼的追一个女生三年五年矢志不渝的历史?从鼓起勇气在纸条上写,我喜欢你,被她拽在手里不敢拿出来看或者是扔在了暖暖的风里,到毕业的那天走到她面前说,我还是喜欢你,你能够做我女朋友吗?
那时候我们有羞怯的眼神,有足够的耐心,有颤抖的心,那时候我们是真的相信爱情有天长地久,我是真的愿意为一个人耗尽我一生的时间。可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不再相信爱情有天长地久,我们再也不可能喜欢一个人就三年五年一如既往的去追她去等她?我们再也找不到当年喜欢一个人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目光投向她的座位,看她在不在,看她在做什么,看她有没有看我……。。回不去了。
我们就这样悲哀的长大了,爱情里细微敏感的一面在成长中做为代价被牺牲掉了。有一天,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的爱情忽然间变的粗糙而迫不及待起来。
现在,我们喜欢一个人(算了,还是说看上一个人吧)不过两三天就敢厚颜无耻的跳到人家面前说,做我女朋友吧!被拒绝了?不要紧,再去物色下一个。不会再等待谁,只需要对上眼,一切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认识三五天,我觉得你不错,你看我也上眼,好,我们谈恋爱吧,你做我男朋友我做你女朋友。有若选演员,找对对手就可以上演一部电影了。当初喜欢一个人时的激动忐忑兴奋甜蜜惴惴不安统统省略掉,移到恋爱以后再去细细体会吧。
感情需要在正式恋爱以后慢慢培养,感觉需要在正式恋爱以后慢慢感受。而我和你没有正式恋爱之前只做两件事,我看上了你,我告诉你希望你能够做我女朋友。简单说,人是视觉动物。
匆匆又匆匆。慢慢的,等待成了传说,久远得如尾生抱柱而死。
这个誊上来,特别送给你们(我的朋友们),爱本该是美丽一生的回忆。
ps .很久没上了,因为电脑有病,现在全部网址都丢失了,请大家把你们的日记地址发到我Q上,谢谢。Q:116976682
|
| 發表時間:2006-08-17 05:43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
|
amy. 於 2006-08-18 05:35 PM 發表:
我没有你说的那种回忆.因为只爱爱自己的人.所以一直很快乐.
自己搞得很清楚.爱谁.不爱谁.
就连唯一的暗恋也被自己搞得不像了.全班都知道.
虽然没有那种太青涩的时候,但都觉得以前比现在幸福.
感情来得太快走得太快.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爱着的是谁.与感激同情都分不清楚.
说得有点恶毒.
呵呵...觉得自己真的是被迫长大.被迫成年...
我竟然也不渴望长大,不渴望结婚了.
因为爱情让我好失望...好失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