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Locard Principle
Justice is done by apprehending the guilty and freeing the innocent...  
  Since 5 August, 2004 中一暑假的某天
Since 28 September 2008 澳洲留學生手記
Becoming a forensic chemist 

 
ching2003111


暱稱: 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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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h August 2004 開始
28th September 2008 澳洲
 
 
打氣公仔
 
 

 
 
 2005 年 4 月 12 日  星期二
  
2 
 
   

20年前,李文昇與柏翹母親梁秀珍本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秀珍不理會添福的反對,買樓準備結婚。婚期將至,
秀珍突然一走了之!他們所買的樓宇便歸文昇所有。
柏翹從外國留學歸來,沒有地方住,
添福便拿出當年文昇與秀珍的聯名屋契,
希望柏翹能奪回一半業權。
柏翹拿著母親留下的鎖匙進入文昇的家,
剛巧文昇與明昌回來,誤會柏翹為賊仔,
即時將他制服於地上。柏翹說出自己是秀珍之子,
並拿出屋契及鎖匙作證明,但文昇始終半信半疑,
直至看到柏翹與秀珍的合照才相信。文昇知道柏翹無家可歸,
便讓柏翹搬進來一起住。

立文約父親志華一齊打籃球,告訴他入讀警校的主要原因,
是希望父母復合,立文並力勸父親應積極追回燕婷。
立文因朋友國強失約,在CD店閒逛,
看到何花在店內一邊試聽一邊跳舞,覺得她可愛吸引。
忽然,一名女子上前捉著何花的手,並大喊何花就是偷她錢包的人,
嚷著要拉何花到警署,引來群眾圍觀,何花極力否認,
立文於是上前相助。

在立文的質問下,該女子竟在自己衣袋找回錢包,便一溜煙走掉。
何花感到委屈而落淚,不理立文的安慰便走出店鋪。
何花因為在CD店被辱,加上她一向不想從事家族的神偷事業,
於是沒有參與父兄的偷手機計劃。

怎料,何花的哥哥何明正在下手偷手機時,被路過的立文撞破,
何花及時現身攔阻亦無用,立文窮追不捨,
最後與巡警合力將他拘捕。後來立文出庭指證何明偷手機,
何明結果被判監禁三個月。

經過多番考核及面試,柏翹與立文等人終於考入警察訓練學校。
入學第一日,文昇在宿舍分配工作,意外地委派立文為班長,
令他感到十分愕然。立文為了與好友國強同房,擅自調床位,
引起柏翹不滿,極力阻止但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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