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戀人,
我更願意與她/他們是情人關系.
"戀人",
承載得太多,
我們會被此壓垮,
根本沒有多余的位置去安置這壹切.
所以,
我們做對情人.
純粹只爲纏綿的情人,
僅需如此.
因爲我們是情人.
別奢朢太多幼稚的承諾.
那些不適合我們,
更不適合我們的關系.
我們只是情人.
尋歡作樂是我們共同的目的.
這樣的生活,
適合善變的我們.
我們要的,
只是新鮮感.
所以,
讓我們成爲情人吧.
你會喜歡的.
你會享受這吸引人的關系的.
我確信,
你會愛上這"情人"的關系.
是嗎?親愛的.
因爲我們之間,
存在這杜拉斯式的,
情人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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