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弄不清楚什麼才叫喜歡一個人
到底是應該有心跳才叫喜歡
還是平淡如水也能稱上喜歡上一個人
有個人曾經跟我說過
每個人愛另一個人 喜歡另一個人的方法都不一樣
表達方式也有所不同
我只知道 即使到了現在
我還是只曾愛上過一個人 和對一個人心跳過
跟其他人一起時都只像習慣
巨蟹座是感性的孩子 如果能曾對某人有過心跳
那麼是否等於 有心跳的才叫喜歡
當然的確實那麼在意那兩個人
一個叫我能甘心遙遠只看著他 希望他得到幸福
另一個他 叫我情難自禁背叛我身邊的人 也不顧一切地維持曖昧的關係 想他
只是站在他身邊也無法停止的心跳
嘗試過這麼深刻的感情 步近再一點 心跳到呼吸困難的喜歡
無疑現在這個他對我很好 但我真的愛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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